共产先锋报:2018012901
北京红色寰宇文化传播中心
共产主义志愿者服务队(总队)
关于尽快实现
共产主义“人人绝对平等”
和“人人相对无限自由”人际关系的
声明:
原文网址:http://www.sjgczy.com/show.asp?id=1484
共产主义人际关系首先是在“彻底灭私”基础上的“人人绝对平等和人人相对自由”;主要内容包括:
共产主义“人人绝对平等”的人际关系,即“每一个人都必须与一切人 在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等方面;在人格不受侮辱,身体不受伤害方面;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违法接受法律制裁方面;在服从真理方面,等等,必须同一切人绝对平等。
共产主义“人人相对自由”的人际关系, 即共产主义的相对无限自由,前提条件是在“共产主义人人绝对平等”的原则下,必须严格禁止:①影响或干涉他人或社会公众的自由;②侵占他人或社会公众利益;③侮辱他人人格,伤害他人身体;④危害公共安全;⑤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只有严格禁止上述五项内容之外,才可以享受相对无限自由。
我们的共产主义必须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最有说服力,才有可能用最小的损失和代价、最快的实践和速度、最佳的方案和效果实现我们为之奋斗的人类社会最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最伟大的共产主义目标。
现在,我国的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就是“转基因食品到底对人体是否有害?” 如果有害,为什么中国领导人还要大量进口?这就是关系到“共产主义人人‘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违法接受法律制裁方面’的人人绝对平等” ;和“人人必须严格禁止‘侵占他人或社会公众利益、伤害他人身体、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对无限自由。” 利用权力引进对人身体健康有害的‘转基因食品” ,就涉及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就是: 必须在法律面前人人绝对平等。
如果有人认为“转基因食品对人的身体健无害,” 那么到底是那些人?特别是哪些领导人做出的决定?是不是他们认为:经过他们批准进入中国大陆老百姓餐桌的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是无害的?如果是这样, 我们就要求所有认为“转基因食品对人的身体健无害,” 同意“进口转基因食品和批准进口转基因食品”的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必须公开 带头吃他们进口的转基因食品。否则,就是他们明明知道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害,他们故意引进这些对人体有害的转基因食品,就涉及违法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明确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的中国大陆,一再宣称要“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共产主义志愿者服务队更要在“带头宣传和实践‘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中真正起到“一切从我做起,立即从现在开始”的模范先锋作用。
即将召开的两会修改宪法,必须增加“设立专门审理国家领导人违反《宪法》或《刑法》或其它《法律》后,必须有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相关规定。否则“全面依法治国”就是一句户空话!我们必须想每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充分重视这个问题!
我们必须万众一心,为了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每一个人必须同一切人在各项法律法规面前绝对平等”的人际关系,而努力奋斗!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北京红色寰宇文化传播中心共产主义志愿者服务队(总队)
1号服务员:王长友(签字)
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
访问次数:1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