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产党员理论学习微信群公告
说明:1982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 党员”明确规定: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
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
(二)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 。
(三)百折不挠地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派性,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
(五)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 。
(六)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提高觉悟,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
(七)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秩序,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
(八)为了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 。
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 。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
----------------------------------------------------------------
本群规定:凡是被拉入本群的共产党员,都必在本群明确表态,本人同意和保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特别是知行合一地严格履行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认真参加本群组织的整体化系统化重点化通俗化大众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原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法兰西内战》、《马克思致魏德迈的一封信》等马恩经典著作的政治立场,主要观点、各种主张和各种科学方法。
我们不是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所以,我们必须真正学懂弄通!我们必须全面熟悉、重点掌握、深刻理解,真正做到言行一致路线、表里如一,特别知行合一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立竿见影地理论联系实际,我们加以应用!
所以,我们要求大家一定要按照我们的要求,一个概念一个概念、一个观点一个观点地学习和讨论。只有真正达到我们的要求了,我们这些共产党员,才能真正完成共产党的初心个使命!
凡是做不到的,请主动退出我们的微信群,否则一经发现,第一次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移出本群。
现在进行新入群同志的表态,欢迎大家对本群公告提出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修改意见。
2026年4月1 日
访问次数: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