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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先锋报

刘日新:“共同富裕”一个骗人口号!

  马列主义初步

               

            --纪念毛主席诞辰120周年

 

                  刘日新

 

          

 

 

 

 

 

 

 

 

 

              2013年12月26

 

 

 

              马列主义初步

                --纪念毛主席诞辰120周年

         刘日新

  

  列宁教导“学习,学习,再学习。”毛主席指示:“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中国的谚语也说:活到老,学到老。我虽然现已八十五岁了,仍在孜孜不倦地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正如老话说的:“学然后知不足。”近两年在工作中主要是在编辑和审改一些文章中,发现与一些教授老同志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上存在若干不同看法。于是把写这些东西记录下来,取名《马列主义初步》,实际上是立此存照,既便于自己查阅,也可供对立面批判。尤其是对马列主义涉列不深的年轻同志,从不同意见的争论中学习,参考作用可能会更大。且以此作为纪念毛主席120周年诞辰的实际行动吧。

内容包括三篇文章:

一、对“毛泽东主义”提法的质疑。

二、不同意“论战产生主义”。

三、社会主义能“共同富裕”吗?

      以上是前面需要说的几句话。

               

                 

“共同富裕”是一个骗人的口号!

 

             作者:刘日新

 

 

     《实践共产主义网》编者按:此文原标题为:    社会主义能 “共同富裕”吗?——批判改良主义的一个骗人的口号!为了简单明确节省标题字数,我们改为现在的标题。

 

 

 

 

 

         社会主义能“共同富裕”吗?

——批判改良主义的一个骗人的口号

  

毛主席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号召:“我们现在思想战线上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开展对于修正主义的批判。”(《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18页)当前,这个任务更加紧迫了。我今天发言就是要批判修正主义头子提出的、改良主义分子大肆宣扬的一个骗人的口号,以纪念毛主席诞辰118周年。

一、邓小平的“初级阶段”和“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来的,与他的“初级阶段”相配套的一个修正主义的口号,现在被那些改良主义者喊得震天价响,似乎这是一个无可辩驳的真理。本文拟用马列主义这个望远镜和显微镜,来观察和分析一下这个口号,究竟是否正确。

改良主义吹捧的重庆模式,作为回归社会主义的突破口,原来主要宣扬“唱红打黑”之类改良措施;现在“与时俱进”,有所“创新”,他们提出“重庆新政--共同富裕道路”。这是因为今年7月,重庆市委作出了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薄熙来也作了《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讲话。那些改良主义的“精英”学者也趁机大造舆论,某左派网站还接连召开了几次重庆模式研讨会。几个著名改良主义人士说:“重庆模式是对社会主义伟大传统的回归。‘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础。”(按:众所周知,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三大特征,或者说是本质要求也可以。这里却把“共同富裕”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不是修正马列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吗?)

他们说:“重庆是中国内陆改革的高地,标志着中国将经历一个新的阶段。重庆模式是社会改良模式,它的成败事关中国的前途和命运。”他们还说:“重庆模式具有世界意义。北欧四国只有2500万人口,造就了一个世界闻名的北欧模式。重庆有3000多万人口,应当有底气提出这样一个世界模式。这个模式不仅将在未来深刻影响中国,也将深刻影响世界。”

某著名老经济学家也不顾当前存在的实际情况,跟着唱流行曲,不问青红皂白,说什么只要保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贫富差距不会发展到两极分化,会最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这是“小平同志”的“非常深刻的论断。”

在改良主义人士召开的几次研讨会上,有的同志提出质疑:重庆模式为什么不反对私有化?这是改良主义者难以回答的问题。这是因为,从理论上说,在私有制经济为主的条件下,想解决分配问题,达到“共同富裕”,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只能是自欺欺人。也有人指出:“在中国大政策环境下,重庆所能做的其实有限,很难在转变发展模式上实现根本性突破。”还有了解内情的同志指出:“重庆的‘共同富裕’,很大程度上还是依赖出口导向型经济模式。2009年以来重庆又是西部引进外资的冠军。”这种在私有化基础上,靠新自由主义外向型经济模式,赚了一点钱来搞一些改良措施,未尝不可以;但用来指导经济欲使之健康发展,那是不可能的。在当前的条件下,外向型模式,只能使经济向殖民地型转变。

既然改良主义者和著名学者都把“共同富裕”与邓小平紧密联系起来,那我们就来探讨和分析一下邓小平理论吧。总设计师在改革开放初期,对社会主义的看法,还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传统提法,认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总之,只能这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1页,第二卷第101页)

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他自认为羽翼已丰,地位已经稳固,于是就露出狰狞的本来面目了。

1987年,公开修正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分低级阶段(社会主义阶段)和高级阶段(共产主义阶段)这样两个阶段的学说,挖空心思地捏造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当年8月,他提出“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说中国现在“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51252页)秉承他的旨意的总书记赵紫阳,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对“初级阶段”理论大肆发挥了一通。后来赵紫阳被邓小平定性为犯了资产阶级自由化错误,实际上是当作替罪羊被撤了职。但是邓小平仍说十三大报告,一个字也不能动。由此可见,他对“初级阶段”理论的重视和坚持。

但国内外的舆论是怎么评论“初级阶段”的呢?中国的老百姓在毛泽东时代享受了社会主义生活三十年,他们以亲身体会对比评论说:“‘初级阶段’是个筐,什么都可往里边装。”“幸幸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真是一针见血,把“初级阶段”复辟资本主义说透了。美国的顶级智囊布热津斯基,在他1989年所著《大失败--20世纪共产主义的兴亡》一书中说:“中国领导人提出了非同一般的概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以生产力落后和以中国历史独特为借口,为党背离传统马列主义的作法进行开脱。”布氏不愧是智囊,把邓小平提出的“初级阶段”,背叛马列主义的行劲,说得一清二楚了。

为了摆脱那些西化“精英”的纠缠,这里我们必须记住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这是一个科学概念。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是明目张胆的以他泡制出来的概念,篡改马克思的科学概念。两者是截然不同,不可混淆的。邓小平的这个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又有一个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样,两个“初级阶段”叠加起来,就大有文章了。按照秉承他南巡讲话的旨意(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9-380页),温家宝在《人民日报》2007227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的文章,又大肆宣扬初级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现在一代人的平均寿命,已超过70岁。这也就是说,需要几百年、上千年或几千年才能到达。拆穿来说,这不就是资产阶级当年污蔑共产党宣传的共产主义是遥遥无期的美梦,是乌托邦吗?总设计师曲里拐弯的花言巧语,他的接班人的笨拙诠释,与资产阶级直白的污蔑,殊途同归,目的一样。其实,这个“初级阶段”不也就是改革初期那些冒充改革的人,要搞的“补课论”(补资本主义之课)吗?实际上当时就有人指出,补课就是要把中国从社会主义倒退到资本主义。总之,这些人花样翻新,变来变去,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把社会主义复辟为资本主义。不过叫“初级阶段”,修正并假冒马克思主义,带有一点理论色彩,更能欺骗人。

在此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与“初级阶段”相适应,在分配上,总设计师相应地较早提出了“共同富裕”的口号。19853月总设计师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更好地发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0-111页)

199012月,他又强调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同上,第364页)

这以后,关于“共同富裕”,“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种说法,他反复讲过多次。(具体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3142149155166172195页等处)

那些“精英”学者和改良主义者,为了紧跟邓小平理论,更是把“共同富裕”高唱入云了。一些没有深究的学者和少数老同志也觉得这个口号冠冕堂皇,比较好听,与提倡资本家个人发财致富走资本主义道路不一样。于是这个口号就广为流传了,欺骗了不少人,现举几个有代表性的例子:

重庆市委去年71日宣布:“重庆新政—共同富裕道路”。

某左派网站的新口号:“反帝除奸,整党救国,大众民主,共同富裕。”

还有某著名老学者说,只要保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会最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这是“小平同志”的“非常深刻的论断。”

至于一般专家学者讲话写文章,主张“共同富裕”的,所在多有。

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200610月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国社科院等单位,发表了一份关于社会经济状况的调查报告,“详细纪录了不同阶层的经济收入”。该报告披露:“在金融、外贸、国土开发、大型工程、证券五大领域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有85-90%是高干子女,实际上已形成官僚资产阶级。

“至2006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境外财产)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其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拥有财产20450亿元。他们集中在以下八个省市:广东省,1566人;浙江省,462人;上海市,225人;北京市,195人;江苏省,172人;山东省,142人;福建省,92人;辽宁省,79人。”

该报告披露:“亿万富豪的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有合法的,有非法的,有合法下的非法所得,主要有以下多个方面:1、以引进外资(包括驻外中资到内地投资。按:俗称“假洋鬼子”)从中获取回佣;2、进口、引进成套设备,一般比国际市场价高出60-300%3、操纵国内资源、商品,出口获利;4、国土开发,地产倒卖,靠银行贷款,无本获暴利;5、走私、逃税,每年从日本、欧洲走私来的轿车3-4万辆;6、金融机构无抵押贷款,资金外流到个人口袋;7、独家霸占大型工程承包。高速公路85%由私企承包,承包商是当地高干子弟;一公里高速公路能获利700-1100万元;8、抽逃资金到个人账户,一般通过金融机构、中资银行;9、操纵证卷市场,制造假信息勾结金融传媒造市,从中获利。”

大众媒体都认为,这个调查报告,给总设计师“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政策”,做了一个具体的绝妙的注解。总设计师的“妙计安天下”,现在不是从理论到实际全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吗?

二、马克思主义论社会主义和按劳分配

我们了解了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带点理论色彩的“初级阶段”及其分配理论,再回头看看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及其分配理论是怎么说的。

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是高度发达,社会财富还不会如潮水般地汹涌出来,在分配上只能实行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即按等量劳动实行等量分配,这就不可能共同富裕。马克思说:“这些弊病(指按劳分配仍然会出现穷富之分的不平等、不公平现象)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力永远不会超出社会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

因此,共产党人不能停滞不前,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不是什么共同富裕,而是由低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向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前进。“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2页)

《哥达纲领批判》是马克思关于分配理论的经典著作。我们且看看马克思是怎样阐述这个问题的。

马克思的分配理论所论述的方面很多,例如,分配是不是事物的本质。分配首先是生产条件的分配。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消费品的分配。关于消费品的分配,与生产条件分配的关系,我们需要了解:社会总产品,从实物型态看,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从价值型态看,分为转移价值(C)和新创造价值(V+M);后者又分为劳动报酬(V,工资)和剩余价值(M,利润)。在消费品的分配中,还论述了按劳分配这个平等的权利,即资产阶级法权等问题。列宁在其著作中,对资产阶级法权作了广泛的深入的论述。为了集中精力研究我们的问题,这里不涉及其他方面,专门只引证和分析消费品在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分配这个问题。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指出:首先,“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胜过另一个人”,按劳分配就这样“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这样,两个人所获得的消费品就多少不一,或者说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就有多有少,不可能一样的富。

“其次,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112页)这里不说自明的是,与“一个人富些”相对应的是,另一个人就穷些。

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仍然会出现有穷、有富的现象,不可能出现所谓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共同富裕”。由此可见,“共同富裕”在马克思主义论分配的经典著作里是找不到理论根据的。这样,我们就凿穿了社会主义会“共同富裕”这个修正主义口号的虚伪性和欺骗性。

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消费品的分配,这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是社会经济生活中诸多现象中的本质问题。所以,马克思主义特别重视所有制问题。《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1,265)

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区别,也指出最本质的东西是所有制不同。“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19741020日。见《毛泽东传》第1713-1714页)由此可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为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东西是所有制,是公有制取代了私有制,不是什么“共同富裕”。

马克思、恩格斯分别研究德法两国的农民问题,恩格斯指出:作为德国农村中人数最多的“农业工人阶级,也只有当首先把作为他们主要劳动对象的土地从大农民和更大的封建主私人占有中夺取过来,而变作由农业工人的合作团体耕种的社会财产时,他们才能摆脱可怕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95页)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认为,农民或农业工人搞合作经济,才能摆脱贫困,而不是什么共同富裕。为什么会这样呢?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济学分析,这是因为在社会发展史上农业一直是弱质产业;农业的经济再生产同自然的再生产交织在一起,受自然的影响很大;农业实现现代化,平均每个农民所需的现代技术装备比工人要高,而劳动生产率则比工人要低。因此,在社会主义阶段,要使农民普遍富裕起来,决非易事。

八十六年以后,毛主席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也说:“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79页)从这里看到,毛泽东思想同马克思主义观点一致,真是一脉相承。可以说,这是他们深入研究农民问题,得出相同的结论。

因此,那种认为农民搞了合作化,走向社会主义,就可以共同富裕,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是不切实际的。

近三十多年来,在修正主义路线的指导下,与生产领域的私有化改革相适应,在分配领域,中国社会出现的不是“共同富裕”,而是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这种严峻现象并且居于世界大国第一位。

有人说,薄熙来在重庆讲“缩小差距,共同富裕”时,提到毛主席讲过“共同富裕”,似乎他们是在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我查阅了毛主席的有关著作,毛主席是否讲过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共同富裕”。毛主席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课书》社会主义部分时,当读到有关按劳分配,即消费品的分配问题时,批评了教科书就分配谈分配,并且反复片面的强调“物质鼓励”的原则,不反对过分扩大收入差距等问题。非常明确的指出要“按照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分配首先是生产条件的分配。生产资料在谁手里,这是决定性的问题。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消费品的分配。”(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讲话》(上)第399页)这里,毛主席强调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指出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关系,根本没有讲社会主义的分配,要“共同富裕”。

而目前重庆在全国私有化已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大环境下,恐怕私有经济为主也是客观存在吧。既然生产资料主要在资产阶级手里,公有制经济已改革为私有制,资本主义复辟已成为既成事实,分配当然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实际上是按资分配。那样,消费品还能合理分配吗,老百姓能“共同富裕”吗?

我还翻阅了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在那里的确也讲了一句“共同富裕”的话。但那是在什么背景情况下讲的?为什么要这样讲呢?是讲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应当这样做吗?

毛主席说:“现在农村中存在的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象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所有制。大家已经看见,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87页)由此可见,这里是在农村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尖锐斗争中,教育农民不要走富农个人发财致富的资本主义的道路,要走合作化、发展集体经济、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很明显,这里并不是讲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实行共同富裕的问题。而是讲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讲农业的发展方向和道路的问题。当前的改良主义,或“重庆模式”,是在公有制已“改革”为私有制,资本主义已经复辟,他们打着社会主义旗号,提出在分配上要实行“共同富裕”,完全是招摇撞骗,蒙蔽群众。

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官方媒体多次公布,通过改革,目前在我国经济总量中私有制已经三分天下有其二。与此相适应,社会财富急剧地向官僚资产阶级和富人集中。据2010年世界银行公布的调查数据,美国是5%的人占有60%的财富;而在中国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由此可见,中国财富集中到富人手中的程度,已大大超过美国。这就是说,财富在急剧地向富人集中,贫困急剧地向穷人集中,中国在世界大国中已首屈一指。

国家统计局计算了中国按国际上通用的衡量贫富差距的吉尼系数,在其机关报《中国信息报》多次披露:1964年为0.1841978年为0.22007年为0.48。美国的大报《纽约时报》2006226日引用联合国的统计数据,著文说:“中国大陆的贫富不均状况已超过美国、日本、韩国和印度。事实上,它已接近1949年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水平。也就是,就贫富差距而言,中国大陆已经接近‘回到解放前’了。”现在时间又过去五年了,贫富差距可能比解放前更为严重。该文说:“中国至今虽仍自称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所需的社会架构已荡然无存。”随着时间的推移,近几年吉尼系数又进一步创新。世界银行报告,2010年中国的吉尼系数达到0.57,名列世界大国第一。

为什么中国衡量贫富差距的吉尼系数如此之高呢?这是因为中国工人的工资在世界上处于特低的水平,受剥削的程度特高。解放前,中国人民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剥削,工人阶级处于社会的底层。解放后,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工人阶级翻身作了国家的主人,政治地位大为提高,经济上实行按劳分配,生活也大为改善,与旧社会不可同日而语。但由于我们国家还贫穷落后,需要增加积累,努力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民生活只能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改善。

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本被摧毁,普遍实行私有化,工人阶级重新沦落为雇佣劳动者,“打工崽”。他们的工资低于马克思提出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最低工资”,即不足以维持本人生存和养育后代。他们受到“新的三座大山”的压迫,他们的生活又回到了解放前水平了。中国工人阶级遭受剥削压迫的苦难,超过许多发展中国家。过去中国工人被称为“苦力”,现在他们在中外的资本家工厂、被外国人称作“血汗工厂”劳动,实际是供“吸血鬼”吮血。

目前中国经济增长泛力,主要是内需不足。扩大内需,应当一靠消费,二靠投资,这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可中国2010年投资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70%,无法再这样搞下去了。增加消费,又因基本上私有化了,要提高工资,受到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剩余价值规律的制约,而提高不了。这一切表明,中国经济的发展,深深陷入了经济危机之中而进退维谷。社会矛盾也由于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处于尖锐对立状态。工人、农民和其他群众起来造反的“群体性事件”,据说一年有二、三十万起。工人群众生活条件恶劣,与那些亿万富翁一掷千金的奢侈生活相比,简直是一个在地下,一个在天上,这那里是什么“共同富裕”?唐诗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名句,形容当时贫富悬殊的惨状。现在社会的状况,可能不亚于那时,或者还要超过。城乡都有一部分人受残酷剥削压迫,或下岗失业,或失去土地,没法生活下去了,被迫走上绝路。甚至有些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就是失业,住“蜗居”,成为“蚁族”,自己难以生活下去,更难以报答父母养育之恩,跳楼自杀的事时有所闻。这是“共同富裕”吗?

总之,我认为,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这是修正主义头子率先提出来的、改良主义者大肆宣扬的口号,是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完全背离的,与现实生活根本对立的。我们绝不可轻信这种美丽的谎言,应当坚决起来揭发批判斗争。

           

             (原载《东方红文粹》20125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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