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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共产主义论坛 8 共产主义(学习小组)读书会 8 请山西省纪委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反对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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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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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山西省纪委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反对自由主义》 
作者: 实践共产主义 
日期:   2004-11-18 03:23


重学毛主席著作:《反对自由主义》 



反对自由主义


  
毛泽东


  
(一九三七年九月七日)

   
  我们主张积极的思想斗争,因为它是达到党内和革命团体内的团结使之利于战斗的武器。每个共产党员和革命分子,应该拿起这个武器。 
  但是自由主义取消思想斗争,主张无原则的和平,结果是腐朽庸俗的作风发生,使党和革命团体的某些组织和某些个人在政治上腐化起来。 
  自由主义有各种表现。 
  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结果是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个人。这是第一种。 
  不负责任的背后批评,不是积极地向组织建议。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心目中没有集体生活的原则,只有自由放任。这是第二种。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这是第三种。 
  命令不服从,个人意见第一。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这是第四种。 
  不是为了团结,为了进步,为了把事情弄好,向不正确的意见斗争和争论,而是个人攻击,闹意气,泄私愤,图报复。这是第五种。 
  听了不正确的议论也不争辩,甚至听了反革命分子的话也不报告,泰然处之,行若无事。这是第六种。 
  见群众不宣传,不鼓动,不演说,不调查,不询问,不关心其痛痒,漠然置之,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把一个共产党员混同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这是第七种。 
  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愤恨,不劝告,不制止,不解释,听之任之。这是第八种。 
  办事不认真,无一定计划,无一定方向,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是第九种。 
  自以为对革命有功,摆老资格,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工作随便,学习松懈。这是第十种。 
  自己错了,也已经懂得,又不想改正,自己对自己采取自由主义。这是第十一种。 
  还可以举出一些。主要的有这十一种。 
  所有这些,都是自由主义的表现。 
  革命的集体组织中的自由主义是十分有害的。它是一种腐蚀剂,使团结涣散,关系松懈,工作消极,意见分歧。它使革命队伍失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政策不能贯彻到底,党的组织和党所领导的群众发生隔离。这是一种严重的恶劣倾向。 
  自由主义的来源,在于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性,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革命利益放在第二位,因此产生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者以抽象的教条看待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他们赞成马克思主义,但是不准备实行之,或不准备完全实行之,不准备拿马克思主义代替自己的自由主义。这些人,马克思主义是有的,自由主义也是有的:说的是马克思主义,行的是自由主义;对人是马克思主义,对己是自由主义。两样货色齐备,各有各的用处。这是一部分人的思想方法。 
  自由主义是机会主义的一种表现,是和马克思主义根本冲突的。它是消极的东西,客观上起着援助敌人的作用,因此敌人是欢迎我们内部保存自由主义的。自由主义的性质如此,革命队伍中不应该保留它的地位。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积极精神,克服消极的自由主义。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 
  一切忠诚、坦白、积极、正直的共产党员团结起来,反对一部分人的自由主义的倾向,使他们改变到正确的方面来。这是思想战线的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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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捍卫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在现有的环境和条件下,尽可能更多地实践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
用彻底消灭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的正确舆论引导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
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塑造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
用彻底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解放全人类、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鼓舞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
播撒共产主义的火种,把国内外共产主义运动推向新的高潮! 
BY周秀宝 写到:

> 注:据山西省委纪检委一位知情人透露,周秀宝这次很可能被开除出党,但这并不是山西省委的意志。下面是周本人记录的这次省委纪检委调查组同他的谈话纪要。

> 关于省委纪检委调查组2004年10月12、13、14三日三次谈话的备忘录

> 省委纪检委:


> 省委纪检委调查组贾建华、张五胜、董洪源三人,于2004年10月I2、13、14三日先后三次传我谈话,现将谈话的要点纪要如下,备忘留存。


> 一、2004年10月12日下午第一次传我谈话中,主要是问我今年6月20日以我们单位产业化办的信封寄出去四封信,分别寄给上海的栾保俊、陕西的李孑、郑州的杨止仁和北京的黄志刚,信内的材料是《关于由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联合作出决定对江泽民进行特别调查与审查的建议》,这四封信是不是你寄出去的,让我如实地向组织讲清楚。

> 我回答:无可奉告。

> 调查组的同志又问:无可奉告是什么意思?


> 我回答:无可奉告就是无可奉告的意思,你们也应当知道无可奉告是什么意思。

> 我回答提问后同时要求调查组的同志应当向我讲清楚三个问题:
> 1、是谁赋予你们检查我书信往来的权力?
> 2、为什么要检查我的书信往来?
> 3、依据什么来检查我的书信往来?

> 调查组的贾建华同志翻开党章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中第44条规定中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规定作了回答。

> 我认为这一规定并没有直接赋予你们纪检机关检查党员书信往来的权力,这种检查还必须依法赋予并依法进行才行,你们必须回答你们是怎样依法进行检查的这个问题,因为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组织的这些做法也必须依法进行。

> 调查组的同志虽然也承认我讲的这个精神是正确的,但又不回答他们究竟是不是依法去检查我书信往来的问题。

> 由于在这些问题上调查组的同志做工作一直没有进展,因而到下班时分,便结束了这次谈话。

> 二、2004年10月13日下午,调查组再一次传我谈话,要求我继续如实地回答调查组昨天提出的问题。

> 我回答:这个问题我昨天下午已经回答过了,还是那一句话:“无可奉告!”

> 我同时继续向他们提出要求,要调查组的同志讲清楚我昨天提出的那个“谁赋予的”、“为什么”和“依据什么”三个问题,同时还应讲清楚,这一次对我6月20日寄信的检查究竟是由哪个机关进行的,是您们纪检委,还是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进行的?

> 调查组的同志虽又讲了些说法,但基本还是重复第一天党章规定的那种说法,而并未直接回答我所提出的问题,我表示不能满意。

> 我同时声明:《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不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对公民的书信往来进行检查,是违法的,并且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应当是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一种检查,而不是随便对什么对象都可以随意进行检查的。我还把过去给单位的同志们写的一个“公告”(因单位有人私自拆看和盗走我的邮件而写的)中引用的有关书信邮件检查的法律规定展示给他们。

> 我并且要求他们回答我究竟有什么违纪与违法的错误问题。

> 他们讲了两条:一是我写的批评江泽民总书记的书信材料,除给中央和中央领导寄之外,还给别的同志寄了,到处扩散,这是错误的,是违反党的纪律的;二是我反对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16大前反对还可以说是一种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在16大之后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载入党章和宪法后再反对,就是违纪和违法的。

> 我回答中只简单地讲了两个问题。一是,党章和宪法对个人书信中应当写的内容究竟是怎样规定的?如果说个人书信中不能写同党中央领导不一致的错误的内容,那么能不能写同党中央领导不一致的正确的内容呢?正确的内容可不可以传给别的人看,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是什么意思?二是,说党章中规定了,宪法中规定了或者说载入了,就不能再讲反对的观点和看法,讲了反对的观点和看法,就是违纪违法的。那你们怎么解释马克思、恩格斯对德国社会民主党《哥达纲领》的批判,恩格斯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爱尔福特纲领”草案》的批判,列宁对俄共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纲领的批判,以及邓小平对我们党九大、十大、十一大纲领的批判的合法性呢?!

> 谈话临近中午时分,调查组负责人特别声明,我们这一次同你谈话,是要了解你对你自己错误的认识和态度.并根据你的认识和态度,要对你做出处理。问我:“你听清了没有?”我回答说:“听清楚了!”

> 三、2004年10月14日上午第三次传我谈话中,调查组负责人说,我们今天把你找来,还要进一步向你了解一些情况,希望你能向组织如实讲清楚。

> 我回答说:“可以!”

> 这一次谈话中,调查组的同志除了再一次比较推敲地讲了对我的两个错误问题的说明外,强调指出:这是组织上再一次地给你一次认识错误的机会,如果你仍然坚持错误观点和行为不改变和改正,那就不够一个党员的条件了,组织上是要对你做出严肃处理的。并且问:“你听明白了没有?”我回答:“听明白了!”调查组特别强调了在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己载入党章宪法、己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法定的指导思想的情况下,你再反对,就是违纪和违法的了。调查负责人还特别强调地指出:从2001年8月以来,组织上对你曾进行过多次的批评和教育,做到了仁至义尽,这是给你的一次最后的机会,希望你能明白,能够回头,能够真正认识和改正自己的错误,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真正保持高度一致!

> 我在回答这个问题时,首先纠正了他们关于我“反对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不准确说法,一致同意改为“反对江泽民非阶级的政治、非阶级的社会主义、非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机会主义理论”的提法。并指出:上了党章和宪法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并不能就证明是正确的。赫鲁晓夫修正主义的理论和路线,赫鲁晓夫“全民党”的反动纲领和路线,不也上了苏共党章和苏联宪法了吗?毛主席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路线,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路线,不也上了党章和宪法了吗?林彪作为毛主席的接班人的地位不也上了党章了吗?那又怎么样呢?写进党章、宪法中去的,不正确的,还是可以再写出来的,并且是可以提不同的看法和意见的,否则党章和宪法为什么还要一次一次地修改呢?!我同时讲了七点具体意见:

> 第一,有一个问题你们必须搞清楚,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通过的修改后的党章和宪法,关于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的提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三个代表”的前面并没有“江泽民”三个字,因而关于党的旗帜问题的口号便应当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不论是谁人在“三个代表”前面加上“江泽民”三字,那都是错误的,都是违反党章和宪法规定的。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

> 第二,我从来都是坚决地拥护党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代表”的思想、理论、原则与方针的,从来都是努力学习并忠实地实践党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代表”的思想、理论、原则与方针的,并且是模范地实践的。你们有什么根据说,我反对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我反对中国发展先进的生产力?!你们有什么根据说,我反对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你们也知道,中国先进文化的代表,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我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吗?!你们有什么根据说,我反对代表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主张代表中国少数人的根本利益,我在实践上是那样做的吗?!我反对江泽民“三非”式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因为它是假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代表”,他实际上是那种代表资本的生产力、代表修正主义文化的方向、代表中国少数人利益的“三个代表”论,这一点必须搞清楚。

> 第三,我写的所有批评和反对江泽民理论路线错误的文章和书信材料,都首先是寄给党中央领导的,同时也寄给了党内一些老领导和老革命家同志进行交流,这是符合党章和宪法规定的,是并不违纪违法的,并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政治纪律也绝不是你们讲的那个两个或三个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纪律),并且恰恰都是在捍卫党纪和国法的,都是捍卫党的政治纪律的。我在第二次谈话的签注意见中就指出,燃放那把反党叛党的“全民党”纲领路线大火的纵火犯是江泽民,而不是党内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我周秀宝,因而反对和批判江泽民反党叛党的“全民党”纲领路线的斗争,是在保卫党而不是反对党,是合法的而不是违法的。

> 第四,组织上对我的审查,首先应当是政治上的审查,对我个人所写的文章和书信材料在理论上政治上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是革命的还是反动的,应当有一个明确的政治上审查的结论。

> 第五,我在思想理论上、在政治上如果有什么错误,有什么违纪违法的问题,我是会深刻认识并改正的;但如果我写的文章和书信材料在理论上政治上并没有什么错误,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我并不存在什么违法与违纪的问题,我为什么要检查呢?!

> 第六,在这里还应当澄清一个重要事实,即从2001年起,无论是省公安厅对我的传讯还是省纪检委对我的两次“双规”审查中,都没有指出过我有任何错误和任何违纪违法问题,因而都是以不做结论而结束传讯与“双规”的。省委纪检委的领导第二次双规中在跟我谈话时,当我说到迄今为止,我所写的重要一些的东西,都寄给了党中央领导,但还没有哪一位中央领导曾明确指出过我所写的这些东西有什么错误,有什么违法与违纪的问题,包括理论的、政治的、经济的、党纪的、政纪的、法纪的和道德的,都没有。这位领导接着说:“我们也不认为你有什么错误!”因而省纪检委第一次指出我有错误,指出我有违纪问题,是在2003年l月3日的谈话中,即在那篇《周秀宝所犯错误的见面材料》中才第一次指出我有恶毒攻击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三非”式的机会主义理论的错误(那一次省委纪检委就准备对我进行处理和处分,但后来又取消了,这一次是第二次了)。因而不是从2001年以来,而是从2003年1月以来,省委纪检委曾两次指出我有错误。

> 第七,你们对我反对江泽民理论路线错误的问题应当全面地反映,“对党负责”,应当算总帐。总括起来讲,我多年来反对和批判江泽民机会主义理论路线错误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l、我曾坚决反对和批判过江泽民“非阶级的政治、非阶级的社会主义、非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三讲”理论和路线;2、我曾坚决反对和批判过江泽民“国退民进”的私有化的改革纲领和路线;3、我曾坚决反对和批判过江泽民反党叛党的包括吸收私营资本家入党在内的“全民党”的纲领和路线;4、我曾坚决反对和批判过江泽民推翻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一致做出的关于他在十六大上全退的决议,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继任中央军委主席的严重错误;5、我前面已经讲到的关于反对和批判江泽民“三非”式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问题;6、我也曾坚决地反对和批判过在那篇《建议》中所指出的江泽民的12大违纪违法的错误和罪行问题。

> 总之,这次省委纪检委重新启动了2001年1月曾经启动过继而又停下来的对于我的“党内莱比锡审判”,由头是今年6月20日寄发那四封信的问题,他们并且认定这个《建议》是我写的。而这次处理处分我的主要根据,则是我现在仍然继续地坚决反对他们认为己经写入党章和宪法的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理论,这是省委纪检委政治上定性我违纪(反党章)和违法(反宪法)的主要的罪证与根据所在,也是省委纪检委处理处分我的一个主要证据所在。从这三次传我谈话为起点,这个“党内的莱比锡审判”过程就已经开始了,下一步又将进一步采取怎样的步骤与措施,我便只能等着瞧了。

> 我认为山西省委纪检委这次所采取的行动,主要是在贯彻上级的指示,而并不是由他们自行决定的;上级如果没有指示,他们是不会采取这个行动的(这个看法还应当从今后的历史档案的揭密中来证明)。我还认为,中国机会主义的当权派们这次要打击和迫害的还不止我一个人,肯定还包括落款中讲的“部分老党员老干部”和“部分公民”的其他人在内,这也是他们三番五次地让我交待其他人的真实目的所在。党内修正主义的当权派,利用手中的权力打击迫害马克思主义者,打击迫害我们党内的真正的革命的共产党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是并不奇怪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种打压迫害的手段来封赌住马克思主义者要讲话的嘴,这应当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无尚光荣,同时也是中国机会主义者耻辱与丑恶的嘴脸的一次大暴露。这也是我们党内斗争历史的一部分,是应当记录下来的。

> 我深信,历史的石头总有一天会沉重地打在机会主义叛徒们的脚上的。他们自以为很聪明,自以为得计,实际上是很蠢的!

> 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一向认为是很善良、很正直正派的,并且也是一直坚持党的原则与方针的省纪检委的领导和同志们,也陷入了这个打击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可耻政治错误的旋涡之中,他们跟着这样做,也会受到历史和良心的谴责的,因为他们从来都不会真心地认为我是一个坏党员、坏干部、坏公民和坏分子,或者是一个不够格的共产党员,他们违心地跟着去打击这样一个真正坚持革命原则的、曾经被一位老同志称之为真正的共产党人,把他从党内开除出去,能心安理得吗?能不受到历史和良心的谴责吗?!

> 省委纪检委党纪审判对象人 周秀宝
> 二OO四年十月十四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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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8 5: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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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宝的“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 
作者: 醉禅 
日期:   2004-11-18 01:49

周秀宝的“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


周秀宝的“问题”,对个人来说似乎无关紧要,一个党处理一个干部,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对党的政治生命却反映了重大问题。

一个政治上健康的党、共产党,内部没有了不同意见、不同的声音,这个党是有问题的。这起码不符合马列主义唯物辩证法。

周秀宝的“问题”全党无所不知,这是党内普遍的反映,尤其在老一些的共产党员中,更是有所共识。这就说明,周秀宝的“问题”不仅仅是周秀宝的个人问题,而是一个全党的普遍问题。其实,这才是周秀宝的“问题”的实质,所以才成为问题的关键,才会出现对周秀宝通过“省委纪检委调查组同他的谈话”。因此,周秀宝的“问题”又绝不是个人的问题,他反映了党内的政治问题。

应该知道,党内发生了什么事,党史都会有记录的,更何况今天是一个信息发达的时代。任何人、任何事,都会召示于全体党员干部,召示于天下。全党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她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敏感地反映在人民群众的政治意识之中,都深刻地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政治感觉。不要以为用权力,用党内的种种说辞就可以不尊循那些天地的法则,这是要出大问题的! 

中国共产党走到今天,不是一帆风顺的,她经历的多少坎坷、又经历了多少曲折。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应用于中国革命实践,谈何容易?!她犯过多少错误,有过多少斗争?!今天这个党的高层,又有多少人去想过?去真正为这个党去想过……?!

不要看今天有多少人又入党了,又是些什么人呢?人民群众看得明白。今天这个党,这个共产党要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党?已成为问题!我身边就有“小流氓”、“街头混混”、“唯利是图”的市侩们当了几年班组长就申请入党的,“升官、发财、座汽车,有钱弄……”当年对国民党的传谣、旧社会官场那一套腐恶风气,今天怎么就在共产党身上应验了呢?!中纪委怎么查?查的过来吗?反过来,对周秀宝这样的敢于坚持真理的马列主义共产党员却是百般刁难、重点审查,究竟是为什么?是为了这个党吗?!今天这个共产党能够吸收资本家、剥削者、三流小混混、乱七八槽的人等,难道就容不下一个周秀宝吗?!

这个党不是生存在真空中,这个党怎么样,这个党的一些党员、干部怎么样?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心里看得十分清楚。但是,无论怎么样,尽管这些年出了不少问题,人民还是报以希望。但如果在这个党内没有了健康力量,失去了对党的错误进行斗争的能力,她还有什么希望呢?如果她仍然还是被错误的思想意识所主导,被党内的帮派势力所左右、充满着封建落后帮会意识的空气,封杀不同意见,压制不同声音,她与亡掉的国民党还有什么区别呢!

要使一个党灭亡,很容易,就是使这个党失去健康的政治机能,使她内部没有积极的政治思想的斗争,使他丢掉那些基本的政治信念和原则,使他脱离人民群众的政治意志,使他沉沦于错误之中而不能自拨。而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在今天的中国看来也并不是一件难事了。因为,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治理念和共产主义信仰、毛泽东思想的共产党及其在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实践已经深入民心。一切都在于客观条件的构成……。 

……。

在政治上,许多小事反映了重大问题,而许多看似很大的事,其实又是小事一桩。就看政治家们的敏感度了。但是,无论怎样,一切都是客观规律在起作用,这是谁也逃不出去的,古人讲:这是天意。毛泽东讲;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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