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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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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

论社会主义的“劳动”与“分配”
(本文是“无产阶级专政”一文的补充内容)


目录
一、“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时期的分配原则
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劳动”,即“各尽所能”
三、“按劳分配”的原则
四、关于“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以及不劳动者不得食”
五、关于“奖”
六、“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的作用
七、“按劳分配”与“劳动”的辩证关系
八、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生产活动
九、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十、搞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时期的政治思想工作







一、“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时期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的性质:“按劳分配”并不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目标。它是在无产阶级革命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时期,继承下来的资产阶级(私有制生产)的分配方式。
在无产阶级革命夺取了政权以后,革命的中心任务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个时期无产阶级必须从事对资产阶级私有制意识形态的斗争;由于生产上的自由交换关系(商品交换)是不会(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能消灭;同时当时还根本谈不上消灭生产的自由交换关系(要达到消灭这种关系是需要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的);因此,必须把“按劳分配”作为经济制度的原则加以利用。虽然这种分配方式仍然是资产阶级的,但是,由于生产性质的改变,已经不存在剥削,是整个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的劳动分配原则。
不过,我国的农村“按劳分配”则是创造。因为我国的农业集体所有制是组织起来的。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太低了,还处在小生产的状态,组织成集体所有制的生产单位,是必须把“按劳分配”作为原则性的经济制度。如果不实行“按劳分配”,集体的生产是组织不起来的。(改革开放后农业家庭联产,使农业集体不复存在,也不存在按劳分配了)
“按劳分配”是整个商品生产不可缺少的环节。商品生产是整个社会生产处于自由交换的表现形式。换句话说,自由交换是商品生产的基础。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只能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自由交换制是非通过生产力的发展不可;自由交换制的被消除只有在社会化大生产的(高度生产力水平)基础上才能实现。有了高度的社会化大生产,有了高度的社会分工,才能形成整个社会生产的计划化,才能形成符合客观生产斗争规律的管理社会生产的机构,才能造成(改革成)共产主义的生产关系,才能造成商品制度生产消亡的成度,也才能造成“按劳分配”被消灭的先决条件,才能最后消灭“按劳分配”,去实现“按需分配”。这是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发展的一个历史过程。
因此,“按劳分配”作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分配方式,是只有在消灭了生产上的自由交换关系以后,或者说只有在管理社会的政府机构转变成为管理社会生产的机构以后,“按劳分配”才能被“按需分配”所代替。所以,“按劳分配”是无产阶级必须继承下来的分配方式,是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后不可避免的。
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即把“按劳分配”只作为一种分配方式来说,是无产阶级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分配方式。
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劳动”,即“各尽所能”
“按劳分配”首先是劳动,即怎样劳动。我们的基础是公有制,每一个劳动者都是占有者。因此每个劳动者应是尽其所能的劳动。什么叫“各尽所能”呢?在生产资料公共占有的范围内,进行集体的生产活动,生产过程的劳动是必须有一定的秩序,这种生产秩序就是各种生产管理和劳动管理制度,以及每个劳动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应当完成的工作量(包括数量、质量、消耗的原材料等等,只要是生产过程所需要规定的秩序,都属于劳动管理的范围)。 
劳动管理制度应当由劳动者来制定,或者制定出来的制度通过劳动者。因为生产的性质是为劳动者自己生产,同时这些制度又要劳动者自己施行;所以,劳动管理制度也就应当由劳动者或通过劳动者制定出来。
在整个公有制生产活动的状态下,“领导”对于生产活动来说,就是“管理”“劳动管理制度者”,同时也是“劳动者”。是高级别的劳动者,是和工人或农民有同等政治权力的劳动者。
当然,就制定劳动管理制度来说,也可以学习同行业其它单位的进步经验;也可以把外国资本家的先进管理制度中有益的方法借鉴过来。不过基本的制定方针,还是由本单位或本行业的由领导集中——群众民主,再由群众——领导集中;或者由群众民主——领导集中,再由领导——群众民主——领导集中。这样的一个制定方法过程。
三、“按劳分配”的原则
在“各尽所能”的基础上,施行按劳动进行分配,这就不是平等的分配。因为劳动是不会同等的。有的人劳动能力强一些,有的弱一些;有的人技术高一些,有的人低一些;有的人工作时间长一些;有的人工作时间短一些等等,造成劳动能力的千差万别。
这种不平等的分配差别标准怎样制定呢?应当根据客观的实际劳动情况来制定。制定出来的不同等的分配标准,也就是按劳分配的“标准”。按照这个标准去进行分配,也就是“按劳分配的原则”。
我国工业企业的八级工资制是一种按劳分配的原则。
农业集体生产队的工分级别制也是一种按劳分配原则。
国家工作人员的多级别分配制也是一种按劳分配原则。
等等。
按劳分配的原则,即进行分配的标准是可以随着生产情况的变化而改革的。我们说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是坚持那个已经拟定好的分配差别标准。但是,这个制定好的标准并不一定都是合情合理的,在随着实践的检验,对于那些不合理的原则进行改革也是必要的。因此,“按劳分配”的原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实事上改革开放后的每任领导,都在对分配差别进行改革,使分配差别不断扩大,使工人群众的积极性不断下降,现在已经逐步的改到“按资”分配,这种改革是与逐步的改革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方向背道而驰的。)
四、关于“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以及不劳动者不得食”
在按劳分配中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问题。什么叫“多劳”?所谓多劳,必须有一个前提,即预先规定好的标准,在这个标准之外,才有多的含意。我们的原则是“各尽所能”为基础,因此“多劳”也就是在完成了应该的劳动量(即劳动定额的标准)而超过的劳动量。这种多劳表现为两种情况:一个是在完成了劳动定额以外又多劳动的量,这是应该给予除了各尽所能上应分配的量而“多得”;再一种情况是在不超过劳动时间范围内而超过劳动定额的数量,这也应当给予“多得”;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计件工资情况下,谁干的多,谁就“多得”。总之多劳多得是按劳分配的补充原则。
什么叫“少劳少得”,按照上面同样的道理,在各尽所能所要求的劳动定额前提下,如果完不成任务,就叫做少劳,少劳就应当少得。
但是,这如果从具体情况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同时间内尽到了自己的能力,而没有完成任务,这就属于技术成度(高低)不同,并不属于少劳,应当属于各尽所能范围内不同等的分配。如果劳动者因为有事情没有参加劳动,没有劳动就不能获得分配,也是少劳少得。但并不属于劳动中的少劳。因此,少劳少得只有在真对具体情况时,才有其分配原则的意义。
有没有在劳动中故意的不遵守劳动管理的秩序而少劳呢?即不是尽到自己的能力,这种情况也是会发生的(这是由人的“惰性”所产生的),但这种现象的发生如果单用减少分配量的方法处理有时合理,有时则不恰当。这就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应该进行惩罚的就要罚款、扣工资;应该调整管理制度的要对劳动管理制度进行修正,达到限制这种现象发生。是属于思想问题应当让其发表个人意见,从解决思想认识入手。总之,减少一个人的分配量并不是工作的目的,一切工作方法和制度实施最终目的是达到各尽所能、心情舒畅的劳动。
关于“不劳动者不得食”:就参加劳动而言,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应当是没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劳动。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前提。如果一个人有劳动能力而不参加劳动,那么他的生活资料从那里来?依赖别人,或盗或抢。这都是社会所不允许的。因此,“不劳动者不得食”,对于实际的具体的生产活动来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从另一层意义来说,如果一个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也没有亲属关系的人来养活他,那么他应当得到照顾。而不是不得食。就能劳动的人而不参加劳动,他的生活资料就是别人给的,不论是谁给的,就其本身来说,就是一种“寄生”行为,是社会所不许可的。用“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劳动的原则”,应当使这种现象不发生。而不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就没人管了。(不劳动者不得食只有在剥夺剥削者的历史时期才有意义。)
因此,“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以及不劳动者不得食”,对于实际的劳动与分配原则来说,并没有多大意义。弄清“按劳分配”应当考察的是具体的劳动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制定。
五、关于“奖”
在生产活动中,对于打破了劳动定额,(并且这提高的方法能够得到推广),以及对生产工具的技术改革、发明创造,按各尽所能的原则,不属于劳动中的多劳,是属于生产力打破了现有水平,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这应当得到的是“奖励”。是按劳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
“奖励”一方面是物质的;而更重要的是精神鼓励,即“荣誉”。应当设置各种荣誉称号。奖励制度可以事先设计一种方案,以激励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当家作主积极性的表现。
“奖励”只能是按劳分配的补充形式,而不是按劳分配的主要内容。因此,如果把“奖励”作为主要分配方法去操作,只能把“按劳分配”搞混乱。(改革开放后的奖励制度的滥用,把按劳分配搞的一塌胡涂,到现在就搞到私有制那方面去了。)
按劳分配是处理应分配的量在各个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分配。这个分配是以个人的劳动能力为基础。应分配量(即总工资)的多少不属于按劳分配的内容,应分配量的增加是以生产单位总生产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这种增加不是按劳分配的内容,是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相应的提高。
为什么说提高分配的量与按劳分配不是一个问题?分配总量的提高是由生产的总量增加才能得到提高。决定分配量的提高是处理消费基金和积累资金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关系的正确处理应研究的是另一个范围的问题。是一个生产单位与另一个生产单位;一部分人民与另一部分人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一个生产单位利润的多少是由许多比个人劳动能力更重要的因素所构成的。比如,价格,这一部门在社会生产中的位置,资源,等等。
提高分配的量也不属于多劳多得,比如说一个生产单位去年的分配总量是40000元,而今年由于技术革新或者其它因素生产的总收入增加了很多,而分配量提高到50000元。那么我们不能说这是多劳多得。这个单位的总人数没有变,劳动者在劳动中仍然是尽其所能的劳动,而是总体的劳动水平提高了,即生产力的水平提高了。这是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生活水平得到相应的提高。这就不是多劳多得的问题。
一个生产单位与另一个生产单位的分配差别,就更不是按劳分配的问题了。这是一部分人民同另一部分人民的之间的分配关系。
“按劳分配”是进行应分配的量在各个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分配量的提高是生产力发展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相应的提高,既不是多劳多得问题,也不是按劳分配问题。提高分配的量在于正确处理消费总量和与积累资金的比例关系问题。
总工资水平的提高不能叫做“奖”。同样,“奖励”也不能当作分配差别来使用,分配的差别与“奖励制度”不能混同为一个问题。“奖励”是一种无价的荣誉。
按提高产量而增加分配的量不属于“奖”,这属于生产力的发展生活水平得到相应的提高。
多劳多得与提高分配的量也不能混同一起理解,多劳多得指的是个人劳动所得到的分配,分配量的提高是集体的、生产单位全体成员共同生活水平的提高。
“奖励”与多劳多得也不能混同理解。
人的劳动能力差别而得到分配不同的差别与少劳少得也不能混同一起,劳动能力差别,分配量少得,并不属于少劳。(如一个高级别月资是2000元,一个低级别月工资是1500元)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在计件工资情况下意义比较突出。但是计件工资首先是制定计件数和工资的标准,这个标准要和总体工资水平大体相一致。
六、“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的作用
“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就它是一种不平等的分配来说,它是一种消极的因素。在分配中,在不平等的分配领域内,它经常由于分配的不公平而产生消极思想。我们说“按劳分配”是平等的分配,就在于制定的不同等的分配尺度,在这个尺度衡量下,它才表现为平等。但是在分配中,由于不可能完全合乎不同等的分配标准,因此,它经常产生着消极因素。这在处理如何进行分配的情况下,表现的十分明显。如果搞不好“按劳分配”,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就不会充分的发挥出来。
只要是细心的分析一下人们的消极思想的来源,就会发现人们在生产中的消极思想来自分配的不合理,分配差别的不合理所引起的。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按劳分配”又是积极因素。由于分配差别是按劳动差别制定的,则会促使人们努力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使自己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不过,人们掌握劳动技能的根本原因并不能都归结为是按劳分配的作用。人们从事劳动,就必须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劳动能力的提高是随着劳动过程而得到掌握的,掌握劳动技能是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的根本责任。而分配的差别是由劳动的差别所决定的,劳动差别并不是分配差别的反映,劳动是基础,分配差别是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反作用,“按劳分配”又起着积极的作用。
任何一个社会的生产活动,消极思想和积极思想只能是该社会经济制度的反映。因此,“按劳分配”具有二重作用,它既有消极的一面,又有积极的一面。积极的一面,要给予充分调动;消极的一面,要认真的预防,时刻做好消除的工作。所以,搞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时期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工作,这种政治工作就是正确的制定好分配的差别,在分配中克服由分配的不合理所产生的消极因素,并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同时充分的利用它的积极因素。
虽然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但“按劳分配”这种经济关系的存在和实施,就要对生产力起反作用。它在生产活动中是起消极作用或起积极作用,根本问题在于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正确处理。
七、“按劳分配”与“劳动”的辩证关系
搞好“按劳分配”是两个问题。在我们这个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首先是搞好劳动,搞好集体生产活动中的各个人的劳动。就劳动管理制度来说,它在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家剥削的手段,但同时它也包含着合乎集体生产活动所需要管理的一面。在公有制生产活动中,劳动管理已不是强制的手段,而是集体生产活动中各个人进行劳动的准则。
人类的生产活动,在最初的、原始的劳动情况下,就需要人们之间的相互配合,才形成了人类社会。这种配合的秩序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上升到建立劳动管理制度的理论,即资本家的生产管理规则。我们可以试想:就拿两个人的生产活动来说,在生产之前,也需要两个人的共同商量以后,作出怎样生产,先干什么,后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休息,以及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额和进行这项生产所需要的规格、质量。两个人共同商量就是生产过程所需要的秩序(或叫做制度)。就是一个人的单独生产,他也要想一想,自己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怎样去做,然后去做。这种思想的过程,是同集体生产活动的劳动管理制度一样的,只是不受别人的制约摆了。所以,在集体的生产活动中,必须确立合理的人员按排,岗位责任,数量定额以及其它有利于劳动效率提高的生产秩序,才能使各个劳动者在劳动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公有制生产活动有效运行。因此,劳动管理制度是生产活动的根本方法。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这种方法也还是需要的。
在“各尽所能”的基础上,即搞好集体生产活动的劳动基础上,才能搞好“按劳分配”。分配的搞好首先是制定好分配的标准,分配的差别;而后是进行分配的方法。
我国的按劳分配标准在国营企业是八级工资制;在农村集体生产队是多级别工分制;在行政上也是多级别工资制。制定这些级别的根据是否合理,决定着按劳分配能否搞好。这种级别的标准就是按劳分配的“原则”。
这个级别的标准一般来说有两方面的含意;一个是级别所根据的内含;比如说企业工人的八级工资制,它是根据年龄,工龄,和技术水平,以及在工作中的作用和贡献等等,另一个是级别高低的差额,一个级别差额可以是20元,也可以是50元,那么,这种差额有多大才是合理呢?这就需要根据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和最大限度的调动所有劳动者的积极性来制定。制定出来的标准也是需要随着时间的检验和经验的积累,以及客观情况的变化进行不断的完善,改革不合理的标准,达到大多数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是领导的责任。
分配方法和分配标准是两个问题。分配标准搞好了,也就是分配“原则”制定出来了。能不能使分配原则有效的落实,关键还在于分配方法是否合理。
一般来说,分配标准和分配方法应当走群众路线,只有走群众路线,才能发挥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者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也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人民民主。(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民主,群众路线被丢弃了,代之的是“能人”制厂和官僚主义,现在发展到“官僚”“资本”主义)。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时期的分配方式,它包含着社会主义的劳动,也包含着社会主义的分配,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也只能是“按劳分配”的搞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搞好劳动是基础——分配关系正确与否——又反作用于劳动。
八、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生产活动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这种动力的发挥是表现在整个生产活动的民主管理。在制定生产发展的全面规划,即发展目标;为达到目标所制定的计划;为完成计划整个生产过程的劳动管理的民主制定;是发挥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方法。民主的方法搞好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充分发挥出来了。这些环节搞好了,就是公有制生产活动的基本方法。
人们的社会存在,就是为着征服自然界与改造自然界,在自然界里得到幸福,得到自由;为着改造自然界就要不继向自然界进军,向着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向自然界要财富;为着向自然界要财富,就要有意识的对自然界进行改造;这种有目的的改造,就是人们从事生产活动的全面规划,制定发展的目标。有了奋斗目标,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就会产生力量去克服一切困难,并在最后达到目的。人们将感到自己胜利了,战胜了自然界,得到了幸福。人们的心情是喜悦的,人们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如果人们的生产活动没有目标,也就是没有获得胜利的感觉,人们的活动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能够发展生产的。因此,制定生产活动的目标是人们改造自然,从事生产活动的客观规律。无论是整个社会的活动(比如我们制定实现四个现代化),或是一个生产单位在一个阶段的生产活动,或是一个人在一个定时间内的生产活动,都是如此。(即是资本家的生产活动也是这样)
有了奋斗目标,进而就是应当根据现有的全部力量进行有步骤的去完成这个目标。这就是为达到目标而制定的计划;生产发展的各种力量,各个项目之间的合理安排与各阶段的进程;是达到目的的根本保证。
为了完成计划,就应当安排好各个人在不同的劳动岗位应当尽到的责任,生产过程应遵守的秩序,应当完成的工作量。这就是搞好劳动管理制度。劳动管理制度是完成计划的保证。
在集体的生产活动中,每当人们谈论起生产如何发展;怎样进行;如何节省人力;提高劳动效率;以及劳动应当遵守的秩序;管理方面的缺陷等等。人们没有保守的思想,议论纷纷,各说其见。因此,民主管理是公有制生产活动的方法;是生产力(即人民作为占有者)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动力的表现;是发挥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方法。(现在的大部分企业都改成个人的了,人民民主也就丢弃了。企业老板是不会招开工人讨论企业的事情,工人也不会为企业的发展去操心。干完活,给了工资,走人!)
九、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与物质资料的分配关系之间,生产资料的占有制决定物质资料分配关系的性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资料占有制与物质资料分配关系(即生产关系)之间,起决定生产发展的动力是生产资料的占有制。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时期,生产资料公有制,使生产力(人)与生产资料占有制的关系不在发生矛盾。人和生产的关系已经溶合在一起。但是,在物质资料的分配关系(即生产关系)与这种生产活动的性质(即生产力)却是既相矛盾、又相适应的。即:既然人们都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人们都是各尽所能的从事劳动,那么人们生活资料得到的分配就应当是平等的;而按劳进行分配,却是一种不平等的分配。我们说,按劳分配是平等的,就在于我们制定的进行分配的尺度(等级标准),在这种尺度衡量下,才表现为平等。因此,这种分配原则是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生产活动相矛盾的。但是,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在社会生产活动的交换关系上还不能达到计划化,分配化;因而,社会生产活动还要受商品经济运行的支配;在商品经济的生产关系制约下,以货币为分配尺度的分配,也只能是按劳进行分配。这是于生产力的现有水平相适应的。
按劳进行分配,劳动力是极其活跃的,人的劳动能力是千差万别的;劳动能力差别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客观的,有主观的。因此,按劳进行分配,如果要分配的差别完全符合劳动能力的差别,在劳动能力上有一点差别,就要在分配上显现出来,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按劳分配的差别总是一个大致的标准;差别的高低总是人们规定的。所以,在人与人的分配关系上,如果搞的不合理,就会产生消极思想;同时生产力(即人的能力)也是不断变化的,而分配关系也要随着变化。这些分配差别的标准,差别的高低,进行各个人之间的分配,调整人与会之间的分配,所进行的方法与处理的是否正确,将给生产力(人)产生消极思想或起积极作用。
在人与人之间分配差别的关系上,每发生一次矛盾,就产生一次消极思想;分配方法得当,处理正确,将对生产起一次积极作用。这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即生产活动的性质与分配关系的性质)的矛盾在生产活动中所起的反作用。这个矛盾是依我们制定的等级差别的尺度制约下而存在;同时是以这种分配尺度为原则而得以解决。这个矛盾最后的、彻底的解决,也只有到“按需分配”的时候,才能完全消除。因此,在社会主义时期,就需要人们时常的,根据生产力的变化,而不适时机的进行调整、解决。(也就是不断的给予改革)
除了生产资料占有制与物质资料分配关系性质的矛盾,还存在另一层次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即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应当得到相应的提高,而与原来的分配关系(即生产关系)发生矛盾,这也需要人们时常的给予解决。这个矛盾每发生一次,是表明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了一步。这个矛盾是永远要发生的,这是社会生产领域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这个矛盾的解决也是处理消费与积累的关系问题。
这个矛盾在商品制的生产活动中,是过去支配现在,即已经发展到的生产力水平与过去的相适应的关系而发生矛盾。到了按需分配的时候,这种关系则转变成为现在支配将来,即人们对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与之相适应的分配关系,与人们对生活水平需要的更高要求发生矛盾,这时解决的过程是通过发展生产力,而达到人们的需要。这样,这个矛盾每发生一次,将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一步。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他贯穿人类社会的每个历史阶段。只是在每个历史阶段的表现形式不同。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仍然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也需要人们进行不断的改革,去适应新的生产力水平,并推动社会向更高级发展。
十、搞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时期的政治思想工作
什么是人们的思想?人们的思想就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对各种生产活动的制度、方式、方法、秩序的认识、观点、观念。
政治就是制定人们从事生产活动的各种制度的原则、方式、方法;人们从事生产活动的生产方法,劳动的制度、规则,管理制度,管理方法;进行分配的制度,分配的原则、标准,分配的方法。都是政治的范围。
所谓“政治思想”,也就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对于劳动制与分配制所制定的根据来源。即人们对待生产活动中的各种制度的认识、观点、观念。
按劳分配既是社会主义的劳动,也是社会主义的分配。那么社会主义时期各种劳动制度与分配制度的原则、方式、方法、规则、标准、秩序,也就是社会主义时期人们的思想。
按劳分配的搞好首先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活动有秩序的进行。即搞好集体的(一个生产单位的)生产活动的劳动。也就是集体生产活动的生产制度和劳动制度,搞好劳动管理。
劳动管理应当是民主制定,民主制定是体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活动的性质。民主的方法:可以由领导拟定——到群众中去讨论——集中决定;也可以由群众拟定——领导集中——群众再讨论——再集中决定。通过这种方式制定出规章制度和生产秩序。也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生产活动方式。
生产的领导者与群众的关系是:“领导”是掌握制定劳动管理制度者;是“管理”劳动管理制度者;是生产活动的指挥员;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活动的“管理员”。
在各尽所能的基础上,按劳动进行分配,首先是分配的标准应规定的合理,合乎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劳动能力差别的规律,和有利于提高人的生产积极性;其二,是分配差别的高低的成度,一个级别的差额可以是30元,也可以是20元。差额的高低既要有利于激励人们上进,又要有利于高低级别人们之间的团结;既要体现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平等协作精神,又要体现劳动差别的实事。
计件工资的标准,要考虑全体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奖励制度应当事先设定。奖励是按劳分配的一种方法,但不是主要内容。奖要适度。
惩罚制度也是不可缺少的。在奖励和惩罚之间,应重奖轻罚。罚不是目的。
计件、奖励、惩罚是按劳分配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搞好按劳分配也必须走群众路线,即由领导——群众——领导;或由群众——领导——群众——再领导。这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方法,也是人民民主的方法。人的劳动能力的差别;劳动积极性的高低;遵守劳动制度的好坏,群众了解的最清楚;同时分配差别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有达到符合客观的实际,才能使人心服口服,才能使按劳分配达到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否则,就会使群众与群众,群众与领导之间发生矛盾,则生产消极因素。
人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生产力(即人的能力)是不断变化的,因此生产关系(即分配关系)也应当随着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使生产关系符合变化了的生产力。但是,当生产关系基本上符合生产力状况的情况下,生产关系就应当稳定下来。而不能灵活无常的变化。生产力是极其活跃的,劳动能力的变化是随着生产过程的实践而经常发生的,这种分配关系的变化最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分配量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即随着分配量的每一次提高,而调整一次人与人之间的分配差别关系。
“按劳分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制定的分配标准,差别的高低,进行分配的方法,,以及在分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处理的是否恰当、正确,将会给生产带来直接影响。搞的正确,人们将团结一致的努力生产;反之,将会产生消极因素。因此,搞好集体的生产劳动和正确的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是政治思想工作。
这种政治思想工作,就是使各个劳动者都能尽其所能的劳动;按劳分配关系在人与人之间不发生或少发生矛盾;即是发生矛盾,机时的给予解决,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社会生产活动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也就是人们的思想。离开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去谈思想,所谈的思想在人们的实际行动中并不起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我们制定的各种经济制度。同样,一种理论思想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作为指导人们行动的思想,也只有在这种思想认识观点的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的、经济的各种制度的统治下,这种思想也才能成为客观实际存在,而支配着人们的行动。
因此,我们是“各尽所能”为基础的“按劳分配”制度,那么人们从事生产活动,为使其“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得以成为客观实际的各种劳动制度;生产秩序以及管理方法;分配制度的各种原则,标准以及进行分配的方法;也就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支配行动的思想。

                           刘士俊
      作于1976----1978年
2006年6月入电脑时作了部分修改。


























社会分配的依据
一点不成熟的想法

分配的量只能取决于社会能够生产出来的总量。
设社会生产出来的物质总量为:N
其中:消费品总量为:A      生产资料总量为:B
那么: N = A+B
如果:95年生产的总量 N=A+B
      96年增长了10%  ,假设A和B同时增长
那么:97年消费资料(即人民生活提高的幅度)和扩大再生产的投入总量只能是:A 乘10% + A和B乘10% +B。即97年分配消费资料总额和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总额的最高限额以96年的最高额为准。
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
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是消费和积累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取决于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总量是多少;中家和集体是用于投入全民的生产需要和单个生产单位的生产需要之间的关系;各个企业企业本身的生产需要又属于全民生产活动的一部分;因此,单个企业扩大再生产的量取决于实际生产的需要;这种需要的因素由两方面决定,一是生产出来的产品销售情况;二是生产原材料的供给数量;另外还有企业本身的技术改造。这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实事上是由国家决定的,因为各个不同企业向国家交纳的利税比例由国家决定。而这两者总量的和不能超过社会总量B。每年增长的量应根据上年实际已经生产出来的总额。
各个不同企业之间的关系
各个不同企业按劳(工人总工资)分配的关系
不同地区、或这部分人民与那一部分人民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这些关系是社会主义的政治工作。正确处理这些关系应根据客观的生产活动规律,应依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199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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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存知已,网上若比邻.青松
        青松无论春、夏、秋、冬,长年生长。展示其不论严寒、酷暑,风吹雨打,生命的坚强与生长的旺盛。阅尽气象万千变化,万年长青。
       人生应当象青松一样,有自已执著追求真理、而不断前进。不管社会如何变化,生活在何种环境都应当有自己的主见,而不迷失方向。阅尽人间沧桑,永向光明前进!
       若有相投人,快聚相约谈。
        2004年春
        
2006/6/23 22: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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