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 看 留 言
尊敬的 共产主义者 ( 211.101.16.*** ) 于 2004/9/27 写到(79):
中国共产主义者联盟,为什么没有连接?是不是封了。
尊敬的 美好告诉 ( 221.209.65.*** ) 于 2004/8/27 写到(78):
一、经过:   我们宁安市玻璃总厂于一九八八年停产,职工放假回家待业,工资不发一切待遇没有,至一九九五年,其间哩哩啦啦的有的分厂生产,有部分职工上班。于一九九五年下半年开始,经过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依法破产,同年12月30 日破产程序终结。

二、实际:   实际上我们这些职工并不知道企业已破产,直至新千年的到来我们才听说。我们不说这是什么问题,只是实际上我们这些下岗职工什么也没得到,企业破产了不安排失业职工?.......不按破产法执行,这是什么行为呀???

三、目的:我们要我们的那一块利益,既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足额的安置费等属于我们的那一部分!

四、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1995)宁破字第19-4号》、《宁政发[1995]33号》、《宁政办发[1998]60号》等相关文件。依据“三个代表”的精神。

五、请求:请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早日解决、尽快答复。按政策、依法裁定给职工的马上兑现。

六、如果:  如果在本周内还没有明确答复的话,将视为解决不了或不给解决,只有向上反映了。因为我们反映的次数太多了,无可奈何,我们得活命,家人得活命。我们既不能胡来更不能犯法,还得为生计奔波。

六、希望:  希望党委和政府能予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而不弃,能以广大群众利益为重,能换位思考一下,真真正正的解决点实际问题。
    我们如有不当之处也希望能谅解并能予以指点。

                      黑龙江省宁安市玻璃厂全体失业职工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

尊敬的 小苦人 ( 221.209.65.*** ) 于 2004/8/8 写到(77):
黑龙江省宁安玻璃厂破产下岗职工关于要求政府按法律和政策解决养老、失业保险和安置费的申诉信

     宁安玻璃厂属国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活动。于是宁安经委(现经贸局)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法院受理了,同时成立了以经委主任仇连纯为组长的、经委副主任纪宏为副组长的破产清算小组。经过清算,向法院提交了《破产财产处理情况和财产分配方案》。法院经过审查,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终审裁定宁安玻璃厂破产(参见《破产审定书》)。
    清算小组在玻璃厂破产操作过程中,进行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克扣破产职工的安置费,严重伤害了玻璃厂下岗职工的正当利益。清算小组在《财产处理情况和财产分配方案》中,有严重欺骗舞弊行为。
其一、可供清偿债务的资产不应该是5,677,002.60元;现有资产6,590,865.76元减去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66,431.16元,再减去工商银行优先受偿债务的抵押机器设备款747,432.00元,所剩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应该是5,777,002.60元,这一笔就给藏匿了10万元。十万元国有资产不留任何痕迹的无影无踪了。巧妙之极!这十万元一定存在严重问题!
    其二、在财产分配方案里第一顺序(职工利益部分)的第七项中偿付久缴失业保险金和劳动保险金和劳动保险等1,918,218.39元,此项目名称重复、概念含糊不清,实际上不存在此项,此项实际应该是职工的安置费!这笔款是清算组另有用途!这一笔1,918,218.39元列在第一顺序中,也就是确定了这笔款的归属,毫无疑问是职工的安置费!
    依据(1994年10月25日)国发[1994]59号文件精神“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职工的安置,安置破产职工有剩于的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分配方案”。1997年由经委作对南头玻璃厂实行买断改制,土地转让费130万,这笔款没被用于破产职工的安置上,干什么用了破产职工不知情,北头玻璃厂的土地使用费按现今市价不低于180万元。至今破产职工不知如何处置,也不知谁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对其使用和经营所收费用也未被用来安置破产下岗职工。
    破产清算小组在财产处理和分配过程中,克扣破产职工安置费。在分配方案第一顺序第六项中,在职工安置费1,836,800.00元,破产时在职职工574人,平均每人3200元,远远低于《宁政发[1995]33号》文件为企业下岗职工规定的安置费标准5,000-10,00元的标准(见附件2《宁政发[1995]33号》)。也就是说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安置费最低也不能低于五千元,如果按59号文件精神,土地转让金也用来安置下岗职工,我们破产下岗职工的安置费可达到万元以上,这样,我们职工就可以较好的解决生活和再就业问题。不管是谁侵吞和克扣了我们破产职工的安置费,都要给吐出来,并应受到责任追究。
    工商银行优先受偿的抵押机器设备款747,432.00元在裁定书中明确写着、是合法的,可是清算组又于企业宣布破产半年后的1996年5月6日向工商银行办理了价值271.99万元的资产移交(见附件3移交书)。这是不合法的,清算组的所作所为离奇古怪越弄越假,由此可以看出,在清偿第一顺序(7)项中的1,918,218.39元就是用来补充那不合法的271.99万元的不足部分,清算组不敢光明正大的明确提出“工商银行优先受偿抵押机器设备271.99万元。”可见747,432.00元以外的款额是不符合优先受偿条件的,也是没有资格的。这一定另有隐情,这笔271.99万元的资产移交是非法的,非常不正当的!
    玻璃厂自1995年11月15日破产以来,至今已八年了,我们破产下岗并不知道企业破产,又不清楚裁定书的内容,当我们知道后到经委去找,领导却编瞎话哄骗我们,态度极不正经。下岗职工生活无人管、无人问,失业人员补助领不到,安置费也不给,这还是共产党的政策吗?政府也从未向我们破产下岗职工公布过企业破产裁定书的内容,更未向我们宣布过和解释过国家各级政府有关我们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的文件和方针政策。从广播电视听到看到的是政府特别关怀破产下岗职工,可实际情况不是像广播电视上说的那样,在我们这实际情况是下岗职工无人管无人问!
    裁定书裁定应缴纳的欠缴“职工劳动保险金”经委也未向保险公司交纳,使我们下岗职工享受不到失业待遇。(参见《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经贸局在处理玻璃厂破产下岗职工的问题上麻木不仁、消极被动、一推再推、得过且过、不尽职、不负责、不文明、不磊落。
    近两三年来,职工觉得不对劲,开始断断续续的去经贸局找领导询问企业情况,但经贸局始终未向破产下岗职工公布玻璃厂破产真实情况。经过下岗职工与经贸局和市政府的多次对话,政府态度暧昧、耍赖、始终没有一个真正解决问题的态度。且经贸局还到法院开出了一分《裁决书》其内容是把95年的《裁决书》中的现有资产6,590,865.76元说是笔误,“应是6,490,865.76”。一下子抹没了藏匿十万元资产的不法事实。同时《裁决书》又证明分配方案第一顺序项(七)中“欠缴劳动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等1,918,218.39元”说成“没有此项”,一下子又把1,918,218.39元在裁定破产八年后给抹没了!这是法院非常不负责任的、游戏法律行为。试想作为法院的裁决书,这是法院第一严肃的发律文书,能马马乎乎、稀里糊涂的对待吗?那是经贸局合伙作假,玩弄法律、混淆视听、欲盖弥彰罢了!难道法院的法律观念、执法业务水平竟如此淡薄和低下吗?如果真是这样,那可是宁安人的悲哀了。对法院的做法我们表示遗憾,我们认为那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不能接受。
    自95年玻璃厂破产至今八年来,我们下岗职工从没给政府添加过任何麻烦,耐心等待政府的安置。可政府的职能部门,经贸局(经委)却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消极应付,无视国家的政策法律,不是认真积极地解决和处理破产下岗职工的问题,不做检讨反而将我们视为不安定因素,简直是颠倒黑白、本末倒置!
    市经贸局和市政府的领导,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正视在玻璃厂破产和下岗职工安置上存在的问题,勇敢地承担责任,积极稳妥地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安置好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下岗职工。
    我们下岗职工的要求是:
1、 解决养老保险并发放失业保险金。
2、 根据国家政策发放每个职工不低于五千元的安置费。同时复计与养老保险滞纳金同等水平的利息。
3、 经贸局(经委)要对其在玻璃厂破产和职工安置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负责,并向破产职工赔礼道歉。
4、 追究玻璃厂破产和下岗职工安置过程中有关责任人的法律与行政责任。

黑龙江省宁安玻璃厂破产下岗职工
       二零零二年二月


版主回复
 小苦人 2004-8-8 写到:      

黑龙江省宁安玻璃厂破产下岗职工关于要求政府按法律和政策解决养老、失业保险和安置费的申诉信

     宁安玻璃厂属国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活动。于是宁安经委(现经贸局)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法院受理了,同时成立了以经委主任仇连纯为组长的、经委副主任纪宏为副组长的破产清算小组。经过清算,向法院提交了《破产财产处理情况和财产分配方案》。法院经过审查,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终审裁定宁安玻璃厂破产(参见《破产审定书》)。
    清算小组在玻璃厂破产操作过程中,进行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克扣破产职工的安置费,严重伤害了玻璃厂下岗职工的正当利益。清算小组在《财产处理情况和财产分配方案》中,有严重欺骗舞弊行为。
其一、可供清偿债务的资产不应该是5,677,002.60元;现有资产6,590,865.76元减去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66,431.16元,再减去工商银行优先受偿债务的抵押机器设备款747,432.00元,所剩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应该是5,777,002.60元,这一笔就给藏匿了10万元。十万元国有资产不留任何痕迹的无影无踪了。巧妙之极!这十万元一定存在严重问题!
    其二、在财产分配方案里第一顺序(职工利益部分)的第七项中偿付久缴失业保险金和劳动保险金和劳动保险等1,918,218.39元,此项目名称重复、概念含糊不清,实际上不存在此项,此项实际应该是职工的安置费!这笔款是清算组另有用途!这一笔1,918,218.39元列在第一顺序中,也就是确定了这笔款的归属,毫无疑问是职工的安置费!
    依据(1994年10月25日)国发[1994]59号文件精神“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职工的安置,安置破产职工有剩于的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分配方案”。1997年由经委作对南头玻璃厂实行买断改制,土地转让费130万,这笔款没被用于破产职工的安置上,干什么用了破产职工不知情,北头玻璃厂的土地使用费按现今市价不低于180万元。至今破产职工不知如何处置,也不知谁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对其使用和经营所收费用也未被用来安置破产下岗职工。
    破产清算小组在财产处理和分配过程中,克扣破产职工安置费。在分配方案第一顺序第六项中,在职工安置费1,836,800.00元,破产时在职职工574人,平均每人3200元,远远低于《宁政发[1995]33号》文件为企业下岗职工规定的安置费标准5,000-10,00元的标准(见附件2《宁政发[1995]33号》)。也就是说破产企业下岗职工安置费最低也不能低于五千元,如果按59号文件精神,土地转让金也用来安置下岗职工,我们破产下岗职工的安置费可达到万元以上,这样,我们职工就可以较好的解决生活和再就业问题。不管是谁侵吞和克扣了我们破产职工的安置费,都要给吐出来,并应受到责任追究。
    工商银行优先受偿的抵押机器设备款747,432.00元在裁定书中明确写着、是合法的,可是清算组又于企业宣布破产半年后的1996年5月6日向工商银行办理了价值271.99万元的资产移交(见附件3移交书)。这是不合法的,清算组的所作所为离奇古怪越弄越假,由此可以看出,在清偿第一顺序(7)项中的1,918,218.39元就是用来补充那不合法的271.99万元的不足部分,清算组不敢光明正大的明确提出“工商银行优先受偿抵押机器设备271.99万元。”可见747,432.00元以外的款额是不符合优先受偿条件的,也是没有资格的。这一定另有隐情,这笔271.99万元的资产移交是非法的,非常不正当的!
    玻璃厂自1995年11月15日破产以来,至今已八年了,我们破产下岗并不知道企业破产,又不清楚裁定书的内容,当我们知道后到经委去找,领导却编瞎话哄骗我们,态度极不正经。下岗职工生活无人管、无人问,失业人员补助领不到,安置费也不给,这还是共产党的政策吗?政府也从未向我们破产下岗职工公布过企业破产裁定书的内容,更未向我们宣布过和解释过国家各级政府有关我们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的文件和方针政策。从广播电视听到看到的是政府特别关怀破产下岗职工,可实际情况不是像广播电视上说的那样,在我们这实际情况是下岗职工无人管无人问!
    裁定书裁定应缴纳的欠缴“职工劳动保险金”经委也未向保险公司交纳,使我们下岗职工享受不到失业待遇。(参见《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经贸局在处理玻璃厂破产下岗职工的问题上麻木不仁、消极被动、一推再推、得过且过、不尽职、不负责、不文明、不磊落。
    近两三年来,职工觉得不对劲,开始断断续续的去经贸局找领导询问企业情况,但经贸局始终未向破产下岗职工公布玻璃厂破产真实情况。经过下岗职工与经贸局和市政府的多次对话,政府态度暧昧、耍赖、始终没有一个真正解决问题的态度。且经贸局还到法院开出了一分《裁决书》其内容是把95年的《裁决书》中的现有资产6,590,865.76元说是笔误,“应是6,490,865.76”。一下子抹没了藏匿十万元资产的不法事实。同时《裁决书》又证明分配方案第一顺序项(七)中“欠缴劳动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等1,918,218.39元”说成“没有此项”,一下子又把1,918,218.39元在裁定破产八年后给抹没了!这是法院非常不负责任的、游戏法律行为。试想作为法院的裁决书,这是法院第一严肃的发律文书,能马马乎乎、稀里糊涂的对待吗?那是经贸局合伙作假,玩弄法律、混淆视听、欲盖弥彰罢了!难道法院的法律观念、执法业务水平竟如此淡薄和低下吗?如果真是这样,那可是宁安人的悲哀了。对法院的做法我们表示遗憾,我们认为那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不能接受。
    自95年玻璃厂破产至今八年来,我们下岗职工从没给政府添加过任何麻烦,耐心等待政府的安置。可政府的职能部门,经贸局(经委)却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消极应付,无视国家的政策法律,不是认真积极地解决和处理破产下岗职工的问题,不做检讨反而将我们视为不安定因素,简直是颠倒黑白、本末倒置!
    市经贸局和市政府的领导,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正视在玻璃厂破产和下岗职工安置上存在的问题,勇敢地承担责任,积极稳妥地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安置好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下岗职工。
    我们下岗职工的要求是:
1、 解决养老保险并发放失业保险金。
2、 根据国家政策发放每个职工不低于五千元的安置费。同时复计与养老保险滞纳金同等水平的利息。
3、 经贸局(经委)要对其在玻璃厂破产和职工安置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负责,并向破产职工赔礼道歉。
4、 追究玻璃厂破产和下岗职工安置过程中有关责任人的法律与行政责任。

黑龙江省宁安玻璃厂破产下岗职工
       二零零二年二月

 
 

尊敬的 xflqs ( 219.235.98.*** ) 于 2004/7/30 写到(76):
亲爱的同志们,希望关爱网站的声誉,把自己的帖子或留言写得正规些,而且切记别有错字、别字和谬误的言论。“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啊!所谓的“主流”媒体可以谬误连篇,但本网站却要充满理性和认真的态度!

版主回复 亲爱的同志们:

希望关爱网站的声誉,把自己的帖子或留言写得正规些,

而且切记别有错字、别字和谬误的言论。

“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啊!

所谓的“主流”媒体可以谬误连篇,

但本网站却要充满理性和认真的态度!


必须要引起我们得高度注意,

除技术条件所限,

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尊敬的 转贴宋公明文章 : 无产者之歌 ( 61.149.69.*** ) 于 2004/7/10 写到(72):
转贴: 无产者之歌  

作者:宋公明   

以人为本,人要平等;

人分九等,以谁为本?

善待穷人,富人不肯;

支持富人,穷人受损;

要想一致,怎么可能?弄到末了,一事无成。

马列主义,阶级为本;

工农解放,基本方针;

必由之路,阶级斗争。

帝国主义,天天杀人;

官僚资本,天天吃人;

两极分化,仇恨日深;

他们是人,咱不是人?

只因贫穷,低人三分?

主席思想,光辉照人;

义旗重举,造反精神!

扫清妖雾,欢呼大圣!  

尊敬的 黄律师 ( 218.13.166.*** ) 于 2004/7/8 写到(69):
尊敬的站长:由于贵站的独特品味和地位,本着共同合作的原则,广东黄律师综合法律资讯网http://www.lawyerhyh.com希望能够与贵站互换友情连接。我站是由专业律师开设的综合法律网站,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资讯等服务,大量房地产建筑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民商法、法学家的精彩文章,加入论坛社区还可以玩游戏!可免费申请各大网站电子邮箱,快速直接登录14个最享盛名的邮箱,提供google中英文、中文yahoo、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搜索引擎和Download.com、Winsite软件搜索等搜索功能。黄律师有深厚的法理功底,尤其在公司改制、资产重组、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都有丰富经验。热情欢迎各位站长互换连接。请先做好贵站的连接,并留言在http://vip.ancool.com/index.asp?user=黄杨辉律师,本站logo http://www.lawyerhyh.com/logo.gif。联系电话:1 3 6 7 9 8 3 5 5 7 7,qq:38759011

版主回复
尊敬的黄律师:

       非常感谢您对《实践共产主义网》的厚爱,鉴于本网站特殊性质,

目前,只想与本网站性质相同的网站互相连接。再过一段时间,有可能

贵网站进行连接,请求您能够给予理解!

                                                          此致

     敬礼!

                                        《实践共产主义网》主办人:王长友

                                              2004年7月10 日于北京

尊敬的 共产党我的生命 ( 218.9.40.*** ) 于 2004/7/7 写到(68):
我爱毛主席我在共产党
尊敬的 钟声 ( 219.147.80.*** ) 于 2004/7/2 写到(67):
本人曾在明鉴杂志上留言:腐败是万恶之源,腐不除,焉能除万恶!想想伟大的毛泽东时代吧!那时侯谁敢贪污受贿?邓小平不是说过,如果变成了腐败横行的天下,改革还有什么意义。真是难能可贵的自我否定。看来伟人就是伟人,非小人、庸人和蠢人能比。同志们,农村集体经济早已成空壳,无数国有企业亦早已被蛀虫们吞噬殆尽——看看那些下岗失业的主人翁正在受二遍苦、遭二茬罪,以及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行将白流,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被特权阶层糟蹋得快要党将不党了,真正的共产党人还能无动于衷?当然,当务之急是首先在理论上澄清是非、明辨真伪,以马列主义为武器,向假马列和反马列者展开坚决斗争。马列主义认为,理论的问题还得靠理论解决。多年来改革中出现的诸多严重问题,全是“摸石头”的没理论和混乱的理论造成的啊!

版主回复 列宁说过,“忘记过去,就意味背叛”。当无数革命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社会主义江山业已走向变色的时候,每一个有良知的共产党人都应看到,打着改革旗号的特权阶层实质是对革命和人民的背叛!邓大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所谓“理论”,其实就是鼓吹资本主义,让特权阶层及投机者损公肥私、坑党害国殃民,逐步实现私有化。许多实践都已证明,历史也终将证明,人民绝不反对文革,文革的案迟早会翻过来!文革期间,周恩来可以向全世界宣布,中国一无内债,二无外债,而今谁敢说?所谓的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是过去还是今天?这就是以经济建设----金钱为中心的改革的必然结果。还有邓大人的“不管姓社姓资”的谬论,其实是把斯大林理论断章取义了!斯大林在论“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文中说得相当明确:“只有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于市场而资本家能够购买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剥削,就是说,只有国内存在着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制度,商品生产才会导致资本主义。”这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要知道,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的改革理论,改革能不步入歧途?十几亿人跟着一个阴谋家、野心家摸了这么多年石头,结果怎样?
本人曾在明鉴杂志上留言:腐败是万恶之源,腐不除,焉能除万恶!想想伟大的毛泽东时代吧!那时侯谁敢贪污受贿?邓小平不是说过,如果变成了腐败横行的天下,改革还有什么意义。真是难能可贵的自我否定。看来伟人就是伟人,非小人、庸人和蠢人能比。同志们,农村集体经济早已成空壳,无数国有企业亦早已被蛀虫们吞噬殆尽——看看那些下岗失业的主人翁正在受二遍苦、遭二茬罪,以及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行将白流,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被特权阶层糟蹋得快要党将不党了,真正的共产党人还能无动于衷?当然,当务之急是首先在理论上澄清是非、明辨真伪,以马列主义为武器,向假马列和反马列者展开坚决斗争。马列主义认为,理论的问题还得靠理论解决。多年来改革中出现的诸多严重问题,全是“摸石头”的没理论和混乱的理论造成的啊!
尊敬的 钟声 ( 219.147.80.*** ) 于 2004/7/2 写到(66):
列宁说过,“忘记过去,就意味背叛”。当无数革命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社会主义江山业已走向变色的时候,每一个有良知的共产党人都应看到,打着改革旗号的特权阶层实质是对革命和人民的背叛!邓大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所谓“理论”,其实就是鼓吹资本主义,让特权阶层及投机者损公肥私、坑党害国殃民,逐步实现私有化。许多实践都已证明,历史也终将证明,人民绝不反对文革,文革的案迟早会翻过来!文革期间,周恩来可以向全世界宣布,中国一无内债,二无外债,而今谁敢说?所谓的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是过去还是今天?这就是以经济建设----金钱为中心的改革的必然结果。还有邓大人的“不管姓社姓资”的谬论,其实是把斯大林理论断章取义了!斯大林在论“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文中说得相当明确:“只有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于市场而资本家能够购买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剥削,就是说,只有国内存在着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制度,商品生产才会导致资本主义。”这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要知道,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的改革理论,改革能不步入歧途?十几亿人跟着一个阴谋家、野心家摸了这么多年石头,结果怎样?
尊敬的 笑多 ( 61.149.59.*** ) 于 2004/6/20 写到(64):

怎么纪念毛泽东?--一个共产党员的思考(三) 

作者: 笑多 日期:   2004-06-18 23:04

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提出"三要三不要"的原则:

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

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如果说第一条主要是

讲批修的话,第二条主要是讲革命者的团结问题。

只有团结才有力量,否则革命者内部四分五裂,当然

不可能取得文化大革命的胜利了。

确认"中央出了修正主义"以后,一定会出现"群雄四起"

的局面,有的人认为毛泽东旗帜他举得最高;另外一些人

认为他们最正确等。"以我为核心"的问题将会突出出来,

这是影响团结的一个重要障碍。毛泽东早就指出:"什么'

以我为核心',这个问题要解决。核心是在斗争中实践中

公认的,不是自封的。自己提'以我为核心'是最蠢的。"

在一些枝节问题上争论不休,也会影响团结。文化大革

命中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不顾批判修正主义这个大方向,

在一些枝节问题上争论不休,大打"派仗"。目前有的论坛

就有这种苗头。批判修正主义、批判资本主义是无产阶级

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大方向,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从经济、

政治、文化等方面批判修正主义,把形形色色的资本主义

性质的现象,提高到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理论高度,

使广大群众团结起来,从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至于一些

历史问题、某些斗争的具体方法问题,只要不直接影响批判

修正主义,可以放在适当时候再讨论。

团结反对过自己的人,允许人犯错误、改正错误。这也是

毛泽东教导的一条有关团结的重要原则。

总之,只有认真地"斗私",才能更好地"批修",才能使

我们的党和国家,沿着毛泽东指引的大道前进!

毛泽东逝世28年了,我国的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

虽然"中央出了修正主义"怎么办,仍然是我们面临的

主要问题,但是,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如毛泽东

在世时,修正主义者还不敢公开宣传资本主义理论,

否认阶级斗争为纲的手法,还是说什么"三项指示为纲"。

而28年后的今天,在我们的社会科学领域,不仅不能说

"以阶级斗争为纲"了,连"阶级"、"阶级斗争"的概念都不

见了。社会科学院的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国家"十五"重

点图书规划项目《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公然

否定马克思、毛泽东的阶级分析理论,"要重新认识传统

的阶级分析理论,并加以科学的发展",结果中国社会就

只有阶层,而没有阶级了。这种"阶层"理论是哪里来的

呢?是从资本主义国家中学来的。《报告》公开说,"国

际上一些发达国家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和专门的

经费进行此项研究","例如日本-----------出版的研究成果

称为《日本社会的阶层结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

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第5页 、前言第4页);

经济学则完全搬用西方经济学理论。总之,社会科学领域

不仅存在着批判修正主义的任务,而且也存在着批判资本

主义理论的重任。 
 

尊敬的 笑多 ( 61.149.59.*** ) 于 2004/6/20 写到(63):
怎么纪念毛泽东?--一个共产党员的思考(二) 

作者: 笑多 日期:   2004-06-18 23:04

2,"中央出了修正主义怎么办?"

毛泽东早在三十九年前,就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

中央出了修正主义怎么办?"以后,他领导全国人民为

解决这一问题而斗争,直到逝世为止。经过了近四十

年,我们这些党员,仍然面临着这一课题。

四十年前,我们的党是以毛泽东为首的,马克思主义

路线占主导地位;我国的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

基础。当时,毛泽东提出"中央出了修正主义怎么办?"

是为了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觉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经济基础根本改变,由公有制经济为主变为以私有制

经济为主,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工人,经常面临的是

被解雇、失业的威胁,已经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的

一部分,甚至于发展到要总理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

的地步;在政治上,广大劳动群众的民主权利被剥夺,

"四大"的权力从宪法上取消,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条

文却被列入;中国社会科学的最高研究机构--社科院的

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

把当前我国社会分为十大阶层,公然把产业工人和农业

劳动者,分别列为第八、九阶层,属于五大社会经济等

级中的中下层和底层等等,说明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力量对比在我国已经发生了

根本变化。

面临这样的形势,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应该怎么办?

有人主张要"武化革命";有人寄希望于上层"左转"等等。

"武化革命"的主张不符合实际。

现在,中国还是共产党领导,这和解放前蒋介石的

国民党统治有根本的区别。马克思主义者反对的不

是共产党,而是反对共产党内的修正主义;不是要

推翻共产党,而是要使共产党重新用马克思主义的科

学理论武装起来,从胜利走向胜利。这种斗争的性质,

决定了斗争的方式只能是"文化大革命"。主张和宣传

"武化革命",显然是错误的,会把群众引导到邪路上去!

寄希望于上层"左转"。

国内形势发生如此巨大变化,说明修正主义有其经济、

政治和文化的根源,已经形成一股巨大的社会力量,

因此也不能寄希望于个别人、少数人,必须着眼于广

大劳动群众,只有用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

命的理论武装群众,最终形成一股巨大社会力量才能

加以克服,而且这也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终极目标--

广大群众自己管理社会。因此,马克思主义者不仅

要争取党内的"走社派"的支持,更重要的是说服广

大群众,开展文化大革命,用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发动、武装群众;也只有发动群众,

才能更好地争取"走社派",重新回到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轨道上来。

当前,我们的党面临的是两种前途:像前苏联

那样的复辟资本主义;或者是召开新时期的"遵义

会议",使党重新回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思想的轨道上来。

俄罗斯复辟资本主义的悲惨结果是有目共睹的,

那是历史的大倒退。这一种前途要尽力避免。

我们要争取的是新时期"遵义会议"的前途,

就是在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继续进行文化

大革命,使党内的马克思主义者重新占主导地位。

不少人对此缺乏信心,认为形势发展到目前:

党内的马克思主义者已经不占主导地位;

公有制几乎荡然无存;"一切向钱看"的思想

实际上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等等,就是

说我国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都发生了根

本变化,靠说服已经不可能的了。事实并不

像这些人想象的那么悲观。只要看看近些年我

国发展的历史,就足以说明广大人民群众,

经过文化大革命实践锻炼、经过无产阶级

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熏陶,又经过二十多

年来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实际教育,是可能在

毛泽东的旗帜下重新团结起来,回到社会

主义道路上来的。1983年当毛泽东诞辰90周年时,

我国人民对毛泽东是怎样认识的?1993年纪念

毛泽东诞辰100周年时,也只有魏巍等少数党员敢于

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是科学的理论;

而到了2003年纪念毛泽东诞辰110周年时,认为毛

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是科学的,

应当重新评价的呼声,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

社会力量了。每年的12月26日、9月9日,郑州市

民众对毛泽东的怀念;冀南农民建立的毛泽东纪念室;

很多出租车上悬挂的毛泽东像;众多农户家中贴的

毛泽东像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宣传毛泽东思想的

网站等等,都表明毛泽东仍然活在群众的心中。

这种变化绝不止于此,随着历史的发展,资本主义

道路走不通的事实,必将继续教育我们的党和人民,

因而我们的党和人民也完全有可能重新回到社会主

义道路上来!条件是真正的共产党人(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主义者)逐渐形成力量,在广大人民群众不能继


续生存、统治者不能继续统治时,有能力召开特别

(或非常)党代表大会,进行"遵义会议"式的改组。

由于我们党和国家出了毛泽东,领导我国人民经历了

二十多年的社会主义生活、经历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

命的实践,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在广大人

民群众有深厚的影响,只要真正的共产党人,高举起

毛泽东的旗帜,不畏艰难,采用各种不同方式说服群

众、党员,是有可能拨正航向,重新走上社会主义道

路的。

我们要看到有走"遵义会议"道路的可能性,但是,

由于阶级力量对比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不经过一

场革命、一场文化大革命,也是不可能重新回到社会

主义道路的。又想保持"坛坛罐罐"完整无缺、维持安

稳的生活不受触动,又要在路线上发生根本变化,那

就从根本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否定

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与宫廷

政变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群众运动,是用无产阶级专

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武装群众的运动;而后者则是少数人

的活动,少数上层人士的变革。靠少数人变革,不可能

走社会主义道路。

尊敬的 转贴“笑多”文章 ( 61.149.59.*** ) 于 2004/6/20 写到(62):
 怎么纪念毛泽东?--一个共产党员的思考 

作者: 笑多 日期:   2004-06-18 23:04

今年9月9日,是毛泽东主席逝世28周年的纪念日。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对毛泽东最好的纪念,就是学习

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思想;

响应他的号召,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一,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还要不要继续革命?

毛泽东晚年创立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并发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他逝世以后,无产阶级

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

被认为是"完全错误的"。这样就提出了一个问题: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存不存在"一个阶级推翻一个

阶级"的政治大革命?还存不存在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

主义道路的斗争?党内还存不存在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

义的两条路线的斗争?毛泽东的回答是肯定的,而另一

种回答则是否定的。作为共产党员,应该相信哪一种理论?

实践哪一种理论?

如果说,毛泽东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这一理论还是

一种预见的话,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苏联等

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了资本主义复辟,就用铁的事实做

出了结论: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无产阶级与

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

条道路斗争,存在着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两条路线

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证明毛泽东

的理论是科学的。

邓小平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邓小平选集》第三卷 第382页)

而实事求是的第一要点就是承认事实,

特别是重大的历史事实,但是,邓小平就是不承认事实,

不承认错误,在苏联解体、复辟以后,继续坚持否定无

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运动。

他在1989年与戈尔巴乔夫谈话时说:"--------六十年

代前半期,中苏两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经过二

十多年的实践,回过头来看,双方都讲了许多空话。"

(《邓小平选集》第三卷 第291页)把一场伟大的反

对修正主义的大论战,用"讲了许多空话"来概括;

苏联解体、复辟以后,他对苏联共产党亡党亡国、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这一惊天动地的大事,视而不见,

既不组织中央讨论,更不发动全党总结经验教训,而

是大力宣传他的发展生产力、不分性"社"性"资"的观点;

宣传"不搞争论"的"发明"等等。哪里还有一点马克思主

义者的影子?哪里还有一点共产党领导人的样子?

既然对共产党亡党亡国都无动于衷,那还要什么"

继续革命"?

以后,江泽民更把邓小平的一些实用主义言论,

说成是"邓小平理论",还把否定毛泽东的继续革命

理论的"邓小平理论",硬说成是"毛泽东思想"的

"继承",甚至说成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自己就曾说过:"我读的书并不多,就是一条,

相信毛主席讲的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马克思

主义的精髓。"(《邓小平选集》第三卷 第382页)

实事求是只是马克思主义的一种方法论,把马克思主

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这样庞大的理

论体系,简单地说"精髓"就是"实事求是",显然不符合

实际;而且读书不多的邓小平,就能发展马克思主义?

这不是"皇帝的新衣裳"又是什么?实际上很多人私下都

说邓小平没有理论,而江泽民竟然在代表大会上,公然

宣称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党

的指导思想。可见,这样的指导思想不是修正主义又能

是什么?

有一些人认为,邓小平还是说过"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等,不要批判邓小平。

是的,邓小平是说过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可也正是他,

在另外的时候却大讲"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生产力等。他是个实用主义者,

今天可以说"永不翻案",过一段时间就彻底翻案;今天说:

"------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

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社会主义革命已经使我国大大

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

(《邓小平选集》第二卷 第167页)可是过不了多久

他又说:"中国社会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二十年间

,实际上处于停滞和徘徊状态","-----旧的那一套经过几

十年的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邓小平选集》第三卷 

第237页);一会儿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一会儿又

说不分性"资"性"社";一会儿说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

一会儿又说"搞外向型经济","多搞点'三资'企业,

不要怕。"(《邓小平选集》第三卷 第375、372页)

一会儿说"思想理论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定要坚决执

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个争论很有

必要,意义很大"(《邓小平选集》第二卷 第183、

143页)一会儿又说"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等等。

我们的党要想回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的革命路线,

就必须批判"邓小平理论"。因为根本改变我们党的革命

路线,是从邓小平开始,他的"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

是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

清醒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生产力;不问性"资"

性"社";"发展才是硬道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搞争论";"搞外向型经济";

"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

主义";"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等等观点,

混淆了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的界限,混淆了社会主义

与资本主义的界限。不批判"邓小平理论",就不可能分

清党内两条路线的界限,更没有开展两条路线斗争的可能。

"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是毛泽东亲自提出而没有完成

的任务。只有把"邓小平理论"与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

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根本区别,明确地告诉广大群众,

才能说服群众、武装群众、团结群众,才有可能使我们的

党重新回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轨道上来。

在一定意义上讲,这也是邓小平本人的意愿:他16岁就

赴法国勤工俭学,20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南巡讲话时

还表示信仰马克思主义,但是,直到晚年还没有认清

"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邓小

平选集》第三卷 第63页)难道他不想彻底搞清楚这

些问题吗?

分清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

批判修正主义、资本主义,是共产党员的第一位的任务,

也是纪念毛泽东的最好办法!

尊敬的 渺茫 ( 218.11.43.*** ) 于 2004/6/13 写到(61):
首先我要送上我对你的敬佩!如果我们的现在的共产党的干部有三分之一有你的 信念,中国还有希望!如果我们当的高级领导干部还有十分之一有你的信念,中国还有希望!!
  可惜,现在的中国,基本容不下你我这样的人了!尤其容不了这样的人在政坛存活!朱容机的短命和李X横行不就是例子吗?
不过,我还是钦佩你的!

版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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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油诗·三首 

(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标准决狐疑,水落石出尚有期。 

蠃政翻案两千载,曹操甄别一千七。 

红旗落地不是梦,三色升空已多时。 

由于苏联已经死,毛翁慧眼有人知。 

(二) 毛主席纪念堂 

纪念厅堂何处寻,天安楼上看得清。 

右边革命博物馆,左面人民大会厅。 

长征抗日天下计,立国兴邦操碎心。 

防资未捷身先死,令我工农泪满襟。 

(三)毛翁精华不要丢 

老虎豺狼已经有,海妖歌声尚未休。 

毛翁思想莫全废,警惕神州变东欧。 


尊敬的 中国母亲网 ( 218.76.42.*** ) 于 2004/6/1 写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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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华岩路步行街——你建不成!建不成!建不成! ( 222.38.28.*** ) 于 2004/5/28 写到(59):
必须坚决制止!!!——非法占道开发建设商业经营性商品楼!  
  温州商会——成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霸道行径!——
强行截断车水马龙、南北畅通28年的的华岩路——
建商业步行街——违反宪法、民法、相邻权法!——
给未来日益趋于紧张的唐山市整体大交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堵塞沿路小区出口通道——封堵临街居民窗户——侵犯民众房产所有权!——
危害居民小区的出行、通风、流水、采光、消防、防震——侵犯人权!——
侵吞唐山九中校园操场——阻断师生上下学通道——
严重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损害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谁要冒天下之大不违——充当开发商的后台——必将自绝与民众,遭到历史的惩罚!

 

尊敬的 必须坚决制止!!!——非法占道开发建设商业经营性商品楼! ( 222.38.28.*** ) 于 2004/5/28 写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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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岩路步行街——你建不成!建不成!建不成!  
 
尊敬的 必须坚决制止!!!—— ( 222.38.28.*** ) 于 2004/5/28 写到(57):
非法占道开发建设商业经营性商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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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岩路步行街——你建不成!建不成!建不成!  
 
尊敬的 一粟生 ( 221.192.69.*** ) 于 2004/5/25 写到(56):
版主,我读共产主义理论类,乐民的共产主义四个问题中,第三条有不严谨之处。前面说是列举三个沿用至今的制度,而括弧中列举了几个?请细审阅。
尊敬的 是搞步行街!还是坑害百姓 ( 222.38.28.*** ) 于 2004/5/21 写到(55):

  谁替我们说几句公道话? 
 > 温州商会的老板想赚唐山人的钱,竟然买通我市各级官员,不顾沿街百姓的切身利益,截断贯通28年之久的交通要道华岩路,对未来日益紧张的唐山市整体交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严重影响唐山市的综合环境利益和交通效益。在华岩南路建步行街,侵吞唐山九中校园2000多平方米,致使唐山九中师生的自行车无处存放,原300米的跑道的操场,必须缩小面积重新规划和修整,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与教学活动。步行街建成之后唐山九中和新华楼小学两校的师生上下学的必经之路将被阻塞,师生将被迫绕道而行。商业街建在学校旁边,熙熙攘攘的闹市环境,对两校学生的学习、管理等必将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这些各级领导们考虑过吗?尤其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商业步行街的修建严重侵犯了临华岩路的“滦承楼”“建工楼”“矿院楼”的居民的合法权益,步行街堵塞了前后楼之间的通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出行;步行街封堵了临街住户的东窗户给这些居民造成永久性的损害。二层加尖顶的商业楼紧贴东墙山而建,使许多居民的南北窗的采光和通风受到严重影响。室内将是黑洞洞的。夏季的闷热将更加严重。前后楼之间的通道堵死使雨水无法流泄门前将是一片泥泞,冬春二季西风夹着灰土废纸和破塑料袋,吹入夹道无法外泄肯定要灌入居民的门窗。小区居民出行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走惯了的通道封死了必须绕行西口。从消防安全考虑,商业漏堵塞了必要的消防通道,压住了原来设在马路边的消防栓,一旦发生意外,小区居民将无法得到救助,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将是无法估量的!再者,一旦再发生地震让我们如何逃命!这些,各级领导们你们考虑了吗?小区的居民们会同意吗?住房制度改革之后,居民们的住房都是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修改草案特别强调“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以人为本”和“人权”。我们的人权为什么不被尊重?我市官员不跟老百姓商量,就急急忙忙跟温州商会的老板们达成了出卖群众利益的协议并匆匆上马拆建。这种无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已经引起了广大居民的强烈不满。在此,
> 我们呼吁社会上各界有识之士和法律工作者们以及一切有正义感的人们替我们说几句公道话,“为民请命”!向那些搞权钱交易,侵犯人权的官商们讨个说法。也谏言各级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们下来调查调查,为我们这些被欺侮的老百姓争一争理!管管那些强奸民意的官员!维护一下共产党的形象以及国家和法律的尊严!落实一下“三个代表”“以人为本”的真正含义!我们期待着!谢谢了,谢谢  
尊敬的 :炒房地产 —— 我有的是钱 ! ( 222.38.28.*** ) 于 2004/5/19 写到(52):
张和与庄育龙搞权钱交易强奸民意,激起民愤!  
  
  温州老板庄育龙在唐山面对群众大吼——我有的是钱 !看你们这些老百姓能闹到哪儿去!    
  在唐山,为赚老百姓的钱.温州人圈地——建商业步行街.
  成龙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截断华岩路建《商业步行街》严重侵犯临街居民的合法权益!你们未征得百姓同意就非法施工,应就所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张和与庄育龙“权钱联手”强奸民意,侵犯“人权”必然激起民愤!沿街居民强烈反对这种无视宪法尊严,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侵犯私有财产权,居住权,行路权,通风权,采光权——《人权》的霸道行径!
有的是钱就可以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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